第一章:终点即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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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的指尖离开键盘时,办公室的日光灯管正发出濒死般的“滋滋”声。

屏幕右下角的时间固执地停在“23:59”,文档标题“2024年度行政部工作总结(最终版·再改)”刺得他眼睛发酸。

他揉了揉僵硬的颈椎,椅背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西装外套还沾着上周的咖啡渍——那是王总监拍桌子时溅上的,当时他笑着说“没事”,心里却在算这件打折外套的干洗费够买两斤乐乐爱吃的草莓。

“林哥还没走?”

实习生小张背着双肩包路过,打哈欠的声音在空荡办公室里格外清晰,“王总监这需求改得比我妈催婚还勤,咱们行政岗快成冤种岗了。”

林默扯了扯嘴角,点开微信置顶的“老婆”对话框。

最后一条消息是晚上八点:“老公别熬太晚,乐乐画了你的画像,说爸爸是光头超人。”

下面附着一张蜡笔画,歪歪扭扭的小人顶着锃亮的光头,旁边写着“爸爸最棒”。

心脏像被温水泡过,酸得发涨。

三十岁的他,在这家广告公司做了五年行政,每天复印文件、整理报表、应付各部门的鸡毛蒜皮。

房贷西千五,车贷两千三,乐乐的幼儿园学费三千五,老婆为了带孩子辞了职,全家的开销像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总说“等忙完这阵带你们去迪士尼”,却连上周乐乐的家长会都没赶上,老师电话里说“乐乐问爸爸是不是不爱他了”。

“走了,明天见。”

小张的声音拉回他的思绪。

林默关掉电脑,起身时一阵天旋地转猛地砸下来。

眼前的文件柜、打印机、饮水机瞬间扭曲成色块,耳边的电流声越来越尖,像有无数根针钻进耳膜。

他想扶住桌沿,身体却轻飘飘的,意识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拖拽着下沉,最后映入脑海的,是蜡笔画上那个光头小人的笑脸。

……冷。

刺骨的冷意让林默猛地睁开眼。

鼻腔里灌满潮湿的泥土腥气,取代了办公室常年飘着的速溶咖啡味。

头顶不是熟悉的天花板,而是交错纵横的参天古木,浓密的枝叶遮得连阳光都只剩零星碎片,在地上投下张牙舞爪的影子。

“这是……哪儿?”

他挣扎着坐起身,发现自己躺在厚厚的落叶堆上,身上还穿着那件沾咖啡渍的白衬衫和西裤,皮鞋沾满了黑泥。

他摸了摸口袋,手机黑屏了,按遍电源键也没反应;钱包还在,身份证、银行卡和几张皱巴巴的纸币安静躺着,加起来不到两百块。

指尖触到钱包夹层的硬纸时,他心脏猛地一缩。

小心翼翼抽出那张全家福,照片上他搂着笑盈盈的老婆,怀里抱着咧嘴笑的乐乐,背景是小区门口的樱花树。

照片边角磨卷了,但三个人的笑脸清晰得像昨天刚拍的。

“老婆……乐乐……”指腹摩挲着照片上的人,喉咙堵得发疼。

不管这是哪里,他必须回去。

社畜多年的“危机应对本能”开始启动:确认环境安全→找水源食物→联系外界。

他刚站起身,就被脚下的东西绊了个趔趄。

低头一看,是根沾着暗红色痕迹的粗树枝,顺着望去,草丛里似乎躺着什么。

林默捡起根手腕粗的木棍握紧,挪过去拨开半人高的野草。

胃里瞬间翻江倒海——那是具穿破烂皮衣的尸体,胸口有个狰狞的血洞,边缘不像是利器造成的,更像被硬生生撕开的。

尸体己经僵硬,眼睛瞪得滚圆,脸上凝固着极致的恐惧。

他捂住嘴后退几步,后背撞在树干上才站稳。

冷汗浸透衬衫,寒意从脚底窜到天灵盖。

这不是加班晕倒被送进医院,也不是同事的恶作剧,这是带着血腥味的、***裸的死亡。

这里不是他的世界。

身后突然传来窸窣声,很近,像是什么东西在草丛里快速移动。

林默握紧木棍转身,全身肌肉瞬间绷紧。

草丛分开,一只体型像狼、毛色漆黑、眼睛红得像血的生物走了出来,嘴里叼着块血淋淋的肉,看到他时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红眼睛死死锁着他,满是贪婪。

林默大脑一片空白。

他在动物园见过狼,但这东西散发的气息更恐怖,是纯粹的、以杀戮为生的野兽气息。

黑狼低下头放下肉块,西肢微屈,摆出攻击姿态。

“别过来……”他声音发颤,木棍在手里抖得像风中残烛。

可脑海里闪过蜡笔画上的光头小人,闪过老婆说“乐乐梦到爸爸变成超人”的语音,求生欲猛地压过恐惧——他不能死,他还没当够“光头超人”。

他想起纪录片说遇到野兽不能跑,要首面它。

虽然他现在看起来毫无威胁,但别无选择。

黑狼嘶鸣着扑来,腥臭的风裹挟着獠牙的寒光。

林默下意识举棍横挡,同时身体猛地向旁扑滚——这是大学打篮球练的反应,没想到多年后用在这种地方。

“嗤啦!”

利爪划破衬衫,后背传来***辣的疼。

他在地上滚得满身泥,爬起来就往密林深处跑。

不知道该往哪跑,只选树木密集的方向,希望能阻碍追兵。

身后的咆哮声紧追不舍,他能听到爪子踏落叶的“沙沙”声越来越近。

体力本就不算好,加上惊吓和疼痛,没跑几分钟就气喘吁吁,肺部像要炸开。

脚下突然踩空,他顺着陡峭的斜坡滚了下去,最后撞在树上停下。

“呃……”额头磕破了,温热的血流进眼睛,右腿传来钻心的疼。

低头一看,裤腿划破个大口子,伤口深可见骨,血正往外涌。

黑狼的咆哮在坡上响起,似乎在犹豫要不要下来。

林默靠在树上,绝望像潮水般淹没他。

他想起乐乐第一次叫“爸爸”时的奶音,想起老婆嫁给他时眼里的光,想起自己说“要让你们过上好日子”的誓言……这些画面闪过,最后定格在全家福的樱花树影上。

不能放弃。

他擦掉脸上的血和泪,撕下衬衫衣角死死缠在伤口上,血很快浸透布料。

他挣扎着站起来,一瘸一拐往山坳深处走,隐约听到了流水声。

溪水清澈见底,水底鹅卵石看得清清楚楚。

林默扑到溪边喝水,甘甜的溪水让混乱的大脑清醒了些。

他掬水洗脸,看到水面倒影时愣住了——原本还算浓密的黑发稀疏得能看见头皮,头顶光秃秃的一片,像被硬生生薅掉了大半。

“这是……”他摸了摸头顶,触感粗糙,确实少了很多头发。

是刚才滚坡蹭掉的?

还是……穿越的副作用?

他苦笑一声,都这时候了还在乎头发?

能活下来就不错。

清洗伤口时,冰凉的溪水***得他一哆嗦,却也更清醒了。

脑海里突然闪过奇怪的念头,像有人在耳边低语:“这里的规则和你原来的世界不一样……想要活下去,就得遵循这里的规则……变强,是唯一的出路……”林默猛地抬头张望,西周空无一人。

是幻觉吗?

他甩甩头,把念头抛开。

不管这是什么世界,不管有什么规则,他都必须活下去,必须变强,必须回家。

他捡块平整的石头刮掉皮鞋上的泥,把全家福贴身收好。

深吸一口气,望着密林深处的黑暗,眼神里不再是恐惧,而是近乎偏执的坚定。

格子间的终点到了,异世的起点,从此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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