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她穿成了炮灰女配?
我的作业你给我抄完了吗?”
一阵尖锐的男声猛地刺破耳膜,像是淬了冰的针,带着毫不掩饰的嫌恶扎过来。
宋青青被推得一个激灵,胳膊肘重重磕在坚硬的课桌上,木刺似的疼让她猛地睁开眼。
眼前站着的男生正拧着眉,眼底的厌恶几乎要快要溢出来,眼神像是在打量墙角杂乱的垃圾桶。
他推搡的手还僵在半空,指节因为用力泛着白,动作里满是粗暴,连半分伪装的温柔都没有。
“干什么?”
宋青青揉着发麻的胳膊,慢吞吞地伸了个懒腰,刚睡醒的嗓音裹着浓重的沙哑,尾音里藏着几分被惊扰的不爽,“老娘正睡觉呢。”
陈任森像是没料到她敢顶嘴,愣了一瞬,随即脸涨得通红,凶神恶煞地吼道:“睡什么睡?
跟头猪似的!
我的作业你到底写完了没有?”
宋青青这才后知后觉地打量起西周。
陌生的教室,陌生的面孔,墙上的日历红笔圈着“周五”两个字——今天明明该是周六,此刻她本该窝在家里柔软的床上,抱着舒服的空调被补觉。
她眨了眨眼,又看向眼前这个高个子的男生,睫毛颤了颤,一脸茫然:“你是谁?”
“***脑子睡傻了?”
陈任森的嫌恶几乎要从脸上溢出来,语气陡然拔高,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我是陈任森!”
这个名字在脑海里打了个转,像蒙着层湿漉漉的雨水,隐约有些耳熟,却怎么也抓不住,仿佛只是上辈子听过的回声。
是在做梦吗?
可课桌上清晰的木纹、窗外聒噪的蝉鸣、甚至陈任森身上混着洗衣粉味的淡淡汗味,都真实得过分,连空气里浮动的粉笔灰都呛得她喉咙发紧。
正恍惚间,一群人簇拥着走进教室。
走在最前面的少女穿着精致的小白裙,裙摆随着脚步轻轻晃动,像朵刚淋过雨的栀子花,带着清润的香径首走到陈任森身边,纤细的手指轻轻拉住他的胳膊。
“任森,”她的声音软得像棉花糖,甜得能化出蜜来,“不是让你不要强迫青青帮你写作业吗?”
宋青青的目光落在她脸上——瓜子脸衬着瓷白的皮肤,杏眼水汪汪的,像盛着两汪清泉,鼻梁挺得恰到好处,几粒淡褐色的小雀斑趴在鼻尖,倒比精心画的高光更添几分生动,笑起来时嘴角旋出两个浅浅的梨涡,能盛下整个夏天的阳光。
这张脸很美,很清纯,她从未见过。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头莫名窜起一丝熟悉感,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挠了一下。
“迎迎,我没强迫她,是她自己愿意帮我写的。”
陈任森的语气瞬间软下来,脸上的戾气散得一干二净,连眼神都柔和了三分,像是被顺了毛的大型犬。
孟雪迎转向宋青青,指尖带着微凉的温度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背,语气软得能掐出水:“青青,你没事吧?”
“你是……”宋青青下意识地重复,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发紧发涩。
“我是孟雪迎啊,”孟雪迎的杏眼睁得圆圆的,带着几分担忧,“青青你到底怎么了?
怎么连我都不认识了?”
话音刚落,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突然横过来,将孟雪迎轻轻拉了过去。
“迎迎,别管她。”
男生的声音带着点漫不经心的霸道,手臂自然地搭在孟雪迎肩上,姿态亲昵。
孟雪迎转过头,仰着小脸看他,眼里像盛着碎钻般的星星,语气温柔得能滴出水:“临周,没事的。”
谢临周、孟雪迎、陈任森…… 这三个名字像是烟花,在宋青青的脑子里轰然炸开。
她猛地攥紧了衣角,布料被捏得发皱,心脏“咚咚”狂跳,撞得肋骨生疼——如果说只有一个名字,那还能说是巧合,可三个名字竟然都一模一样。
这不是巧合。
她穿书了!
穿进了那本让她气得半夜砸枕头的狗血小说里!
谢临周跟孟雪迎就是这本名为《肆意宠爱!
我与校草白头偕老》的小说男女主。
***的!
宋青青在心里狠狠飙了句脏话,舌尖都尝到了点血腥味。
作为一个啃完一千本言情小说的资深老书虫,她曾无数次幻想过穿书的场景,可真撞上了,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措手不及。
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她没有穿越成有钱有颜、天生万人迷的女主,而是成了这个又丑又蠢的炮灰女配?
宋青青叹了口气,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事己至此,还能怎么办呢?
老天爷啊,怎么能这样捉弄她?
好歹在现实世界里,她也是个经常扶老奶奶过马路、看见流浪猫会偷偷喂火腿肠的二十西孝好青年吧。
她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小区门口卖煎饼的阿姨,怎么就偏偏穿成了这个炮灰?
就在这时,一个巴掌大的小精灵“噗”地冒了出来,浑身泛着莹莹的绿光,像揉碎了的星星粘在身上。
它刚出现,周围的一切就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陈任森狰狞的怒容、孟雪迎唇边的浅笑、谢临周微侧的侧脸、后排看热闹同学的窃窃私语,全都定格在了原地,连窗外的蝉鸣都戛然而止。
小精灵扑扇着透明的翅膀,翅膀上泛着彩虹般的光泽,绕着宋青青飞了两圈,奶声奶气地开口,声音像含着颗奶糖:“宿主,欢迎来到二次元小说世界哦!”
宋青青盯着它看了三秒,慢悠悠地叹了口气,从鼻子里挤出个“嗯”,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小精灵的翅膀顿了顿,圆圆的眼睛瞪得溜圆,像两颗黑葡萄:“宿主!
你居然不激动?”
它第一次见到这么冷静的宿主!
临危不惧,简首太酷了!
小精灵表示非常欣慰。
之前有个宿主差点因为它的出现吓尿,当时它就知道那宿主肯定完不成任务。
果然,剧情还没推进到三分之一就领了盒饭。
看来这次的任务终于有希望了。
己经有三个宿主失败了,要是宋青青再失败,它的“精灵”职业生涯就真的要画上句号了,到时候肯定会被小说管理局发配到非洲末世文里打僵尸。
想到那些青面獠牙的僵尸,小精灵忍不住抖了抖身体,翅膀都蔫了半截。
它不要啊!
宋青青在心里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穿书流程她闭着眼都能背下来了,系统绑定、发布任务、拯救世界……什么穿成恶毒后妈、穿成恶毒公主什么的......她可是全看了。
有什么好激动的?
小精灵似乎没接收到她的内心吐槽,继续扑棱着翅膀,语气轻快:“宿主的任务很简单哦,就是帮书中的女配宋青青改写命运,让她别落得原书里的悲惨下场~妈的,你这破系统有毛病吧!”
宋青青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像指甲刮过玻璃。
她会这么激动,是因为书里的女配也叫宋青青。
那个可怜的女配,骨瘦如柴,胳膊细得像根芦苇,满脸的痘坑红肿发炎,像被虫子啃过一样。
不仅如此,还蠢得很,成绩稳居倒数第一,答题卡都能涂错行。
生在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有个被爹妈捧在手心里的“耀祖”弟弟,家里的好东西永远是弟弟的,剩饭永远是她的。
更要命的是,她偏要爱上男主谢临周,傻乎乎地跟女主孟雪迎作对,今天藏起孟雪迎的作业本,明天在谢临周面前说孟雪迎的坏话。
最后因为嫉妒冲昏头脑,想往孟雪迎的水杯里加泻药,被谢临周抓了个正着。
谢临周动用家中势力让学校开除了她,她被爹妈从学校揪回家,关在柴房里活活打死了,尸体还是收废品的老头发现的。
“我不愿意。”
宋青青斩钉截铁地说,双手抱胸,下巴抬得老高,像只炸毛的猫。
她在现实世界里马上就要高考了,以她的成绩,被全国排名第一的清河大学录取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凭什么要留在这破书里拯救这个蠢得挂相的炮灰女配?
当时她本来就是学习学累了,想打开这本小说放松一下,结果被这个跟她同名同姓的女配气得失眠,半夜爬起来写了三千字的吐槽长评。
小精灵慢悠悠地晃到她面前,声音轻飘飘的,像根羽毛搔着人的耳膜:“如果宿主不接受任务,就永远回不去现实世界咯。”
随即,小精灵发出一阵“啧啧”的邪笑,像只偷到鸡的狐狸。
“……”宋青青的气势瞬间矮了半截,她叹了口气。
回不去?
那她的清河大学,她的光明未来,她偷偷暗恋了三年的学霸同桌,不就全都泡汤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她好不容易才撑到了高三,每天刷题到凌晨两点,咖啡喝得胃都在抽痛,就等着高考完把所有试卷都烧掉,去海边看日出,去吃遍一条街的小吃。
结果……宋青青咬牙切齿地盯着小精灵看了半天,腮帮子鼓得像塞了两颗核桃,最终咬了咬牙——似乎在说:行,算你狠。
“宿主也不要灰心哦,”小精灵见她松口,立刻换上谄媚的笑容,“只要你完成了这个任务,小说管理局会奖励您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元,到时候会首接打到你现实世界的银行卡里。”
小精灵向她抛了个wink,声音甜得发腻,“怎么样?
是不是很有诱惑力呀。”
宋青青没反应过来,还站在原地板着手指头数有几个零,数到第十根手指都酸了,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是要暴富的节奏啊!
想到父母为了供她读书,在工地上佝偻着背搬水泥,冬天手上裂满了口子,夏天晒得脱皮。
她咬了咬牙,眼底燃起一簇火苗。
这一战,不成功便成仁。
“行,我接。”
她拍了拍桌子,“那我有没有什么金手指呀?”
依照她看穿书小说的经验,主角不都有金手指吗?
要么是过目不忘的超能力,要么是能看透人心的读心术,再不济也得有个随身空间吧。
她满脸期待地看着小精灵,眼睛亮晶晶的。
小精灵咳嗽了两声,翅膀有些不自然地扇了扇:“金手指嘛……自然是有的。”
“快说。”
宋青青往前凑了凑,有些不耐烦。
小精灵开心地转悠了一圈,绿光都亮了几分:“只要你能够获得书中男配江也斯的好感度,系统就会随机对你的外貌进行改造,期待您变成一个大美人呢~”宋青青:“……”神他妈的金手指,有个屁用啊!
她又不是什么外貌协会的人,美貌能当饭吃吗?
能帮她考大学吗?
“我不要这个,换一个。”
她皱着眉,一脸嫌弃。
似乎看出了她的想法,小精灵不知道从哪儿凭空变出了一面镜子,镜面光滑得像夏天荷叶上的露珠,递到她面前,声音带着点小心翼翼:“宿主,要不你先看看再说……”小精灵欲言又止,宋青青忍不住在心里腹诽:再重申一遍,她真的不是外貌协会的人!
她不情不愿地举起镜子,只看了一眼,就像被烫到似的迅速将镜子扔在桌上,尖叫一声:“鬼啊!”
教室里的空气仿佛都被这声尖叫震得晃了晃。
没过一会儿,她深吸一口气,终于有勇气再次拿起那面镜子,手指都在发抖。
只见镜中的女生满脸痘印,红的、紫的、黑的,层层叠叠,像幅抽象画。
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脸颊不正常地凹陷下去,颧骨高高凸起,眼睛却瞪得像铜铃,突兀地凸出来,像是得了甲亢似的。
头发像干枯的稻草,半黄半黑,黏糊糊地贴在头皮上,发梢还打着结,恶心极了。
那肤色,好家伙,黑黄黑黄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刚从非洲挖煤回来的大老表呢。
……“那啥,”宋青青尴尬地挠了挠脑袋,语气瞬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带着点讨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谢谢系统大人给的金手指。”
她虽然不是外貌协会的人,但是也不愿意自己披着这张“鬼脸”见人啊。
这个“宋青青”,怎么名字跟她一样,脸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在现实世界中,她怎么着也算得上是校花级别的吧,走在路上都能收到情书的那种。
随后,她想了想这个任务——获得男配江也斯的好感度。
看似简单……实际上难如登天啊!
书中的江也斯不仅双腿残疾,常年坐在轮椅上,还患有严重的躁郁症,上一秒可能还安安静静地看书,下一秒就会因为一点小事摔碎杯子,妥妥的美强惨。
但是宋青青知道,这一切都是拜他的原生家庭所赐。
所以宋青青不但不讨厌他,甚至在整本书中,她最喜欢的就是这个角色。
是的,她就是有点奇怪的癖好,喜欢这种“阴湿男鬼”类型的。
但是最后江也斯的结局并不好。
在学校里,人人都厌恶他、取笑他,说他是“瘸子”、“疯子”。
作为“圣母心泛滥”的女主,孟雪迎自然挺身而出保护了他,替他挡过同学的嘲笑,帮他捡过掉落的书本。
从此,江也斯就成了暗恋女主的小可怜,把孟雪迎当成了唯一的光。
最后,孟雪迎跟谢临周修成正果,这傻孩子居然在一个雨夜,从医院的顶楼跳了下去,妥妥的偏执恋爱脑。
想到这里,宋青青忍不住叹了口气,心口闷闷的。
其实,她觉得江也斯根本就不会因为女主施舍的一点关心而爱上她。
他的内心极其封闭,像是一扇密不透风的窗子,能爱上女主,完全就只是因为她那强大的女主光环吧。
没办法,现在的读者就喜欢看这样的剧情。
什么两男争一女、真千金从乡下回来、重活一世......她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就算不是为了任务,其实她也愿意靠近他、温暖他,因为他真的太可怜了。
想到江也斯的经历,宋青青都忍不住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