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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了它。”沈澈将一份离婚协议推到我面前,语气冰冷得像手术刀。“晚晚回来了。

”我叫温念,嫁给沈澈三年,像个尽职的保姆。而苏晚,是他放在心尖上的白月光。

我看着那份协议,财产分割一栏写得清清楚楚。城郊的一栋别墅,一千万现金。

对我这个“替身”来说,真是慷慨。“知道了。”我拿起笔,没有一丝犹豫,

在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温念。两个字,写得干脆利落。沈澈愣住了。他大概以为我会哭,

会闹,会死死抓住这棵摇钱树不放。我没有。我站起身,将签好的协议推回到他面前。

“祝你们,百年好合。”我甚至还对他笑了笑。沈澈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不喜欢我的笑。

他说我的笑太假,不像苏晚那样,明媚得像太阳。三年来,

他一直在试图将我改造成苏晚的样子。他让我学她穿白裙子,学她留黑长直,

学她喝不加糖的咖啡。我全都照做了。因为我爱他。从十七岁那年,

他把我从一场绑架案中救出来开始,我就爱上了他。可他忘了我。一场车祸,

让他忘记了那个曾经奋不顾身替他挡刀的女孩。他只记得,他要找一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女孩。

后来,苏晚出现了。她穿着白裙子,对他笑靥如花,说自己就是他要找的人。他信了。而我,

成了这场骗局里,最多余的那个人。2我拖着行李箱走出那座囚禁了我三年的别墅时,

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沈澈没有出来送我。他甚至没有多看我一眼。他的所有温柔和耐心,

都给了那个刚刚回国的白月光。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我面前。车窗降下,

露出司机老李熟悉的脸。“小姐,先生让我来接您。”我坐上车,报了一个地址。

那是我用自己的积蓄,买下的一套小公寓。不大,但足够我一个人生活。手机响了,

是我的闺蜜林初。“念念,你终于想通了?”“嗯。”“出来喝酒,给你庆祝恢复单身!

”我挂了电话,看着窗外飞逝的雨景,心里一片茫然。真的,解脱了吗?酒吧里,

林初抱着我,哭得比我还伤心。“那个渣男,他怎么敢这么对你!”“为了一个冒牌货,

把你这个正主赶出家门!”“念念,你告诉我,我现在就去撕了那对狗男女!

”我拍着她的背,安慰她。“好了,都过去了。”“为了那种人不值得。”是啊,不值得。

三年的青春,三年的痴情,都喂了狗。我端起酒杯,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灼烧着我的胃。也灼烧着我的心。从今天起,我不再是温念。我是,

全新的自己。3第二天,我换了手机号,拉黑了所有和沈澈有关的联系方式。

我回到了我的专业领域,成为了一名同声传译。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忙碌而充实。

我飞遍世界各地,参加各种高级会议。我见识了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我开始学着,

为自己而活。我以为,我和沈澈,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直到那天,

我在一场国际商业论坛上,再次见到了他。他是作为特邀嘉宾出席的。而我,

是主办方指定的首席翻译。我们隔着人群,遥遥相望。他瘦了,也憔悴了,

眼神里带着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他身边,站着巧笑倩兮的苏晚。她挽着他的手臂,

向我投来挑衅的目光。我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戴上耳机,开始了我的工作。我的声音,

通过无线电波,清晰地传到每一个与会者的耳朵里。流畅,专业,冷静。会议中场休息,

我端着咖啡,走到露台上透气。沈澈跟了过来。“我们谈谈。”“沈先生。”我转身,

公式化地笑了笑。“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谈的吗?”“念念。”他上前一步,

想来拉我的手。我后退一步,躲开了。“请叫我温小姐。”他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

“你过得,好吗?”他问。“托您的福,死不了。”我的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他的脸色,白了几分。“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是念念,我……”“沈总!

”苏晚娇滴滴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她走过来,亲昵地挽住沈澈的手臂,像是在宣示***。

“原来你在这里呀,让我好找。”她看着我,笑得一脸无辜。“这位是……温小姐吧?

久仰大名。”“澈哥哥经常跟我提起你呢。”“他说,你是一个很‘懂事’的女人。

”“懂事”两个字,她咬得特别重。我笑了。“苏小姐过奖了。”“比起我,

您才是那个最‘懂事’的。”“毕竟,能让沈先生抛妻弃子的人,一定有她的过人之处。

”苏晚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我没再理会他们,转身离开。背后,

传来沈澈压抑着怒气的声音。“温念,你非要这样说话吗?”我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沈澈,我们已经离婚了。”“我的说话方式,与你无关。”4那场论坛之后,

沈澈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他会以各种理由,出现在我工作的场合。

他会送花到我的公寓楼下,一送就是九百九十九朵。他会调查我的行程,

然后在我出差的城市,“偶遇”我。我把他送的花,都扔进了垃圾桶。我把他送的礼物,

都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我把他,当成空气。林初说,沈澈这是典型的犯贱。

得到了就不珍惜,失去了才追悔莫及。“他肯定是发现那个苏晚,

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白月光了。”“我听说,那个女人花钱如流水,

还经常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沈澈又不傻,他只是被猪油蒙了心。”“现在猪油刮掉了,

自然就看清了。”我对此,不置可否。他看清了又如何?被他亲手推开的人,是我。

被他伤得体无完肤的人,也是我。凭什么他一回头,我就要站在原地等他?这世上,

没有那么便宜的事。一天晚上,我加班到深夜。走出公司大楼,就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车。

沈澈靠在车门上,指间夹着一根烟。明明灭灭的火光,映着他落寞的侧脸。他看到我,

立刻掐了烟,向我走来。“我送你回家。”“不用了,我叫了车。”“这么晚了,不安全。

”他固执地拉开车门。“上车。”我不想和他纠缠,只好坐了进去。车里,

弥漫着淡淡的烟草味,和他身上熟悉的古龙水味。我别过头,看着窗外。一路无话。

到了公寓楼下,我正要下车。他突然拉住了我的手。他的手心,很烫。“念念,我们复婚吧。

”我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沈澈,你没发烧吧?”“我是认真的。”他看着我,

眼神里带着一丝恳求。“我发现,我爱的人,是你。”“我不能没有你。”“哦?

”我挑了挑眉。“那你的白月光呢?”“苏晚小姐怎么办?”提到苏晚,他的眼神暗了下去。

“我和她,只是误会。”“我把她当妹妹,她却……”“够了。”我打断他。“沈澈,

你的这些爱恨情仇,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们已经离婚了,我有了新的生活。”“请你,

不要再来打扰我。”我用力甩开他的手,下了车。他没有再追上来。我通过后视镜,

看到他颓然地坐在驾驶座上,像一只被遗弃的大狗。我的心,没有一丝波澜。甚至,

还有点想笑。沈澈,你也有今天。5我以为我的拒绝,已经足够明确。

但我低估了沈澈的执着。他开始,用一种近乎偏执的方式,渗透我的生活。

他买下了我隔壁的公寓,和我做起了邻居。他每天早上,都会“碰巧”和我乘同一部电梯。

他会给我做早餐,送到我的门口。他会在我生病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带我去看医生。

他做得,比我们结婚那三年里,任何时候都要好。但我,已经不稀罕了。那天,我重感冒,

发烧到三十九度。他破门而入,将我从床上抱起来,送到了医院。我在医院里醒来时,

他正守在我的床边,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看到我醒了,他立刻倒了一杯温水给我。

“感觉怎么样?”“死不了。”我别过脸,不想看他。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开口。“念念,

我知道你恨我。”“你打我,骂我,都可以。”“只求你,别不理我。”他的声音,

沙哑而卑微。我转过头,看着他。“沈澈,你这样有意思吗?”“我们已经不可能了。

”“为什么?”他追问。“为什么不可能?”“你以前,那么爱我。”“是啊。”我笑了,

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我以前是爱你。”“爱到可以为你去死。”“但是沈澈,

人心是会冷的。”“是你,亲手把我对你的爱,一点一点地磨灭了。”“是你,让我看清了,

你的爱,有多廉价。”我拔掉手上的输液针,掀开被子下床。“温念,你要去哪里?

”他冲过来,抓住我的手臂。“放手!”“我不放!”“你身体还没好,不能出院!

”“那也比在这里看见你好!”我们两个,在病房里拉扯起来。就在这时,病房的门,

被人从外面推开了。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走了进来。“念念,我听林初说你生病了。

”他看到我和沈澈的样子,愣了一下。“这位是?”“他是我前夫。”我甩开沈澈的手,

走到男人身边。“哥,你怎么来了?”男人叫温景,是我的亲哥哥。

也是温氏集团的现任总裁。沈澈大概怎么也想不到,

我这个被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前妻”,会是温家捧在手心里的千金。我们家,

只是行事低调而已。6沈澈看到我哥,明显愣住了。“温……温总?”我哥在商场上,

是出了名的杀伐果断。沈氏集团和他比起来,根本不是一个量级。“沈总。

”我哥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我妹妹,好像不太欢迎你。”“请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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