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群燕是托姐姐的福,在镖局里面有了安身之所,走到哪都有人招呼一声,他自己也跟镖局里面的教头弟子关系融洽,跟他姐夫的几个弟子更是情同手足。
风行镖局名头大,哪都有分局,但总局设在扬州。
任鹊在这之前就给了任群燕一块通行令牌,若有需要可以去分局召集人手寻求帮助,这块令牌被他妥帖的挂在腰间,和玉佩一样,他权当是个装饰。
任鹊的院子大,侍从也多,门口通报一声,任群燕就被放进来这雅致闲情的屋苑。
“群燕。”
婢女将任鹊从床上扶起来,拿了个靠枕放在背后,然后起身去开窗透气。
任群燕搬了个凳子坐在床边,任鹊道:“坐的那么近干什么?
小心把病气传给你。”
任群燕笑了笑,说:“姐姐,你也太小瞧我了,我常年习武,哪有那么脆弱。”
任鹊笑了笑,问:“你昨晚才连夜赶回来,怎么不好好休息又过来我这里?”
“我再来看看姐姐,姐姐还好吗?”
年前任鹊生了一场大病,好的时候留下了病根,春去秋来季节更替,一下子没注意又病了,任群艳,收到消息就别了长宁派的好友回来,昨天晚上好不容易赶回来也不去睡觉休息,匆匆赶到姐姐的院子里面见一回,见对方面色还好,松了一口气,被赶回去休息。
任鹊生得一副好面容,她那温和的面庞犹如春日里和煦的阳光,让人感到无比舒适和亲切。
尤其是那双眼睛,恰似任群燕一般明艳动人,璀璨生辉,仿佛夜空中闪烁的星星般明亮耀眼。
仔细端详,姐弟俩约有五六分的相似度,但任鹊的脸庞线条显得更为柔和一些,宛如精心雕琢过的美玉,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不仅如此,在左眼下方还有一颗淡淡的泪痣,这颗小小的泪痣恰到好处地点缀,为她原本就出众的容貌更增添了几分独特的魅力。
如今在病中,脸色略有苍白,往那一躺,仿佛弱柳扶风之姿。
任鹊轻笑,摸了摸弟弟的脑袋,说:“老毛病了,不碍事,别太担心。”
“我到时候还是给学医云游的兄弟捎个信,叫他来看看,给你调理一下身体,不能总落下病根。”
任鹊含笑道:“好。”
任群燕说:“姐姐,我要和岳凌去办点事,到时候再去金陵参加武林盛会,今天出发!”
“这么快就出发?
你昨日才刚回来,休息好了吗?”
任群燕拍了拍胸膛:“放心,让我跑个三天三夜都没有问题。”
任鹊给他弹了一个脑瓜子:“少贫嘴,你去武林盛会可要小心些,擂台上刀剑无眼,可别受了伤。”
任群燕点点头,把藏在背后的匣子拿出,匣子很大,得两只手托着。
他高兴地打开匣子介绍:“姐姐快看,我当初逛的时候就觉得很适合姐姐,然后就买了回来,这个簪钗衬姐姐的气质,这个砚台,还有这个平安结,是姐姐一向都喜欢的样式。
当然啦,姐姐最喜欢的——肯定是这个!”
他拿出了一把小巧玲珑的刀,这把刀的刀鞘之上,精心雕刻着繁复而又精美的花纹,仔细看去,那花纹之中还镶嵌着一粒璀璨夺目的宝石。
只听得“唰”的一声轻响,他手腕轻轻一抖,那刀瞬间出鞘。
刹那间,一道耀眼的寒光如闪电般划过,这道寒光所过之处,隐隐发出尖锐的破空之声。
待寒光散去,人们才看清那刀刃,其薄如蝉翼,锋利无比,仿佛能够轻易地斩断世间万物。
任鹊一顿,看到这把刀心底瞬间生出喜欢,目光有些心动。
知姐莫若弟,任群燕果然没买错好物,这种小巧轻便的软刀正对任鹊的胃口,把人哄得心花怒放,临走前还被塞了好几张银票和沉甸甸的银锭。
“平安回来。”
任鹊看着弟弟高壮的身影离去,不由得叹了口气。
——“施主的亲人在二十又西的年纪,恐有一场生死劫,轻则遇良人保一生无恙,重则……”“重则如何?”
——“重则唉,丢掉性命,尸骨无存。
但是别太过担忧,观其亲人面相似乎是死而后生的涅磐七星,凶劫中喜鸾将至。”
“那,怎样能把我弟弟平安?”
——“家中应留有福物,施主仔细想想,找出来将它系在身上,可暂且压制凶兆。
至于生死劫是避不得的,只能顺其自然,小心妥当些。”
她看着弟弟长大,如今弟弟己经,二十有二了,离方丈所说的生死劫只有一年半载的时间,心中总是有些不安,要不哪天再带人上山求个平安符吧……任群燕是半点不知姐姐的心事,收拾点细软就出府去郊外。
其实他们不住在镖局,在外另有庄子府邸,离镖局也不是很远,所以姐夫那几个弟子偶尔会来找他玩,或者小住几日偷懒。
扬州离陵川远,中间还隔着中博和金陵,一路北上,不找匹好马跑一个月也到不了。
当然驾了千里马也是十天半个月的事,不过两人轻装上阵,应该是能在半个月后的武林盛会举行前到场。
风行镖局的家主顾观名昨日己经带着几个弟子和教头出发去金陵,路程可比他们悠闲多了。
任鹊因为是在病中,没一起陪同,而是留在扬州掌权,岳凌则是因为倒霉等着任群燕回来,这才苦哈哈的去找人。
到了郊外就看见岳凌牵着两匹膘肥体壮,皮毛光泽的良马站在那,见到任群燕来了,立马招手:“嘿!
看我找来的马,漂亮吧?”
两匹雄健的骏马正温顺的被岳凌牵着,其中一匹通体呈现出鲜艳如火焰般的枣红色,它那柔顺而亮丽的毛发随风舞动,仿佛燃烧着的烈焰一般引人注目。
另一匹马则以其独特的毛色令人眼前一亮——黑褐色的身躯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白色斑纹。
这两匹壮马不仅外形俊美,更是充满了力量与活力,它们矫健的身姿和豪迈的步伐实在是称得上好。
任群燕摸摸它们的头和皮毛,十分满意:“你从哪找来这么好的马?”
岳凌自豪的说:“从徐老头那骗来的,这可是他最宝贝的两匹马,一匹叫踏红,另一匹马叫一点白,他这起名字还挺好认。
不过我可告诉你,这个一点白脾气有点爆,刚刚我摸它,它还想踢我呢!”
任群燕笑了笑:“你怕了?
那我骑。”
他用力跃起,迅速跨过马鞍,身体向前倾斜,一点白明显不服气,左摇右晃想把坐在它身上的人晃下来。
任群燕一点也没带怕,紧握缰绳一拉一扯间,仿佛在进行一场博弈。
“吁——”岳凌怕被殃及池鱼,连忙躲远一点,嚷嚷道:“任群燕,你到底行不行啊?!”
任群燕控制马头,大喝一声:“让开!”
然后马蹄溅起尘土飞扬,他几乎一溜烟就不见。
岳凌一惊,连忙上马追上去。
两人一路奔向郊外上行道。
哒哒哒!
清脆而响亮的马蹄声响彻云霄,每一下都如同重锤敲击大地一般,震得周围的山地似乎都微微颤抖起来。
狂风呼啸着席卷而来,少年人身穿一袭鲜艳夺目的锦衣,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他的头发被狂风吹得肆意飞舞,如同黑色的火焰在空中燃烧。
那张英俊的面庞上洋溢着自信和不羁的笑容,让人不禁为之倾倒。
只见任群燕手持缰绳,轻松驾驭着胯下的骏马奔腾如风,尽情享受着这风驰电掣般的***。
幸亏他突然想起来后面还有个人来,稍微控制马匹降了点速,岳凌这才追上来。
“不是任大爷,你跑那么快不要命啊?!”
“我这不是在用实际行动来回答你,我行不行嘛?”
岳凌这回真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嘴里骂骂咧咧,倒是没真说出口,只说:“行行行,你可太行了,还真让你驯服了,那我们赶紧赶路去,出来都午时了,得在天黑前到个歇脚的地方。”
“行啊,我在前面等着你。”
“什么?
等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