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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虹灯在玻璃幕墙上折射出迷幻的光斑,深夜的都市像永不闭合的伤口,流淌着欲望与野心。

在这片被镁光灯和热搜榜统治的娱乐帝国深处,光鲜的红毯之下暗潮涌动,奖杯底座凝结着无数破碎的梦。

这里是现实与虚幻的熔炉,有人踩着他人的影子登上王座,也有人在名利场的漩涡里粉身碎骨。

而此刻,一个穿着褪色牛仔外套的年轻人正站在地铁口,握着吉他的指节泛白,他尚未意识到,自己即将成为搅动这片江湖的风暴中心。

林逸出生在长江中下游的一座小城,青石巷深处的老房子里,挂着父亲留下的旧口琴。

七岁那年暴雨夜,他蜷缩在被窝里听着雨点敲打瓦片,忽然发现潮湿的空气里,每一滴坠落的雨都像是跳动的音符。

从那以后,巷口杂货铺的收音机成了他的音乐启蒙老师,每当邓丽君婉转的歌声从老式喇叭里流淌出来,他就会蹲在柜台边,用树枝在泥地上模仿曲谱的形状。

十五岁生日,他用攒了三年的早餐钱,从旧货市场淘来一把缺了两根弦的木吉他。

深夜的阁楼里,月光透过漏风的窗棂洒在琴弦上,林逸把课本翻过来,在背面密密麻麻写满歌词。

他写老街坊的家长里短,写巷口炸油条的阿婆,写夏天傍晚突然而至的雷阵雨。

这些带着烟火气的旋律,在小城的夜市和学校的文艺汇演里悄然生长,却始终困在潮湿的梅雨季节里。

二十二岁那年的春天,林逸站在火车站台与母亲告别。

母亲往他行李箱塞了六个茶叶蛋,反复叮嘱要按时吃饭。

火车缓缓启动时,他看见母亲在站台上越变越小,最终成了模糊的黑点。

那一刻,他突然想起自己写过的一句歌词:"我要去远方,带着故乡的月光。

"初到魔都的日子像浸了水的棉被,沉重又压抑。

林逸在城郊合租房的地下室找到落脚点,霉味混着墙皮脱落的碎屑在空气中漂浮。

白天,他在快餐店端盘子,后厨的蒸汽模糊了护目镜;夜晚,他背着吉他辗转于各个酒吧试音,却总是因为"不够商业化"被拒之门外。

有次在静吧驻唱,客人嫌他唱的民谣太安静,随手把啤酒罐砸在舞台上,玻璃碴溅到脚踝划出细长的血痕。

转机发生在某个暴雨倾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