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团

那年那团

作者: 穗虫

都市小说连载

《那年那团》这本书大家都在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小说的主人公是磊子凌讲述了​男女剧情人物分别是凌风,磊子的现实情感,现代小说《那年那那青春岁月由网络作家“穗虫”所展现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故本站纯净无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16171章更新日期为2025-07-19 19:25:58。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那年那那青春岁月

2025-07-19 20:56:07

又是一个加班到深夜的周二。车窗外,城市的霓虹模糊成一片光海,像打翻了的调色盘,

廉价又绚烂。我叫陈默,三十七岁,一家互联网公司的项目经理,

一个被KPI和房贷磨平了棱角的普通中年人。我麻木地转动方向盘,

打开了许久未碰的车载电台。一阵沙哑的电流声后,一段熟悉的、略带粗糙的吉他前奏,

毫无预兆地撞进我的耳朵。那是我写的旋律。那是凌风的嗓音。那是我们乐队,

在那个闷热到几乎要燃烧起来的夏天,用一台破旧四轨机录下的第一首Demo。歌名叫,

《夏日休止符》。我的手一抖,车子险些刮到路边的护栏。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

骤然收缩,疼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我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在都市深夜震耳欲聋的寂静中,

任由那首粗糙却滚烫的歌声,像一把生了锈的钥匙,撬开了记忆的锁。它将我,

残忍又温柔地,拖回了那个我们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十七岁。1故事,

要从1999年的那个夏天说起。那年的夏天,好像格外得长,也格外得热。

空气里永远漂浮着粘稠的热浪,教学楼老旧吊扇吱呀作响,吹出来的风都是温的。

窗外的蝉鸣,声嘶力竭,仿佛要耗尽整个生命的能量。那声音,就是我们青春的背景音,

烦躁,却又充满了生命力。我叫陈默,高二,一个在人群里毫不起眼的存在。我成绩中等,

长相普通,性格内向,唯一的特点,大概就是喜欢抱着一本破旧的笔记本,

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写些没人看得懂的句子。它们是我心里的歌。只是,它们没有声音。

直到我遇到了磊子。磊子,我们班的体育委员,一头板寸,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

笑起来会露出一口白牙。他性格火爆,为人仗义,是那种天生的大哥。我们的相遇,

源于一场俗套的英雄救美,只不过被救的不是美,而是我。那天放学,

我因为不小心撞到了隔壁班的混混,被堵在了学校后面的小巷里。

就在我以为一顿揍免不了的时候,磊子像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干嘛呢!欺负我兄弟?

”他吼得中气十足,两三下就把那几个虚张声势的家伙给吓跑了。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

我和他什么时候成了“兄弟”。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尘土飞扬,咧嘴一笑:“谢什么,

以后哥罩你。”从那天起,我身边多了一个吵闹的影子。他会抢我饭盒里的红烧肉,

也会在我被老师罚站时,偷偷塞给我一瓶冰镇的可乐。他发现了我那个写满歌词的本子。

我以为他会嘲笑我,但他却一反常态地安静了很久。然后,他用拳头捶了一下我的胸口,

眼睛亮得吓人。“陈默,你他妈是个天才!”我愣住了。“这词,写得真牛逼!

要是能唱出来,肯定炸了!”他看着我,眼神里燃烧着一团我从未见过的火焰。“喂,

我们组个乐队吧?”乐队。这个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遥远得就像月亮。

它属于香港红磡体育馆里的Beyond,属于那些在电视里甩着长发的摇滚明星,

不属于我这个连吉他都没摸过的普通高中生。我摇了摇头。磊子却不管不顾:“我会打鼓!

我爸是木匠,我从小就拿锤子钉子乱敲,节奏感好得很!我攒钱买了套二手鼓,

就放在我家那个废弃的仓库里!”他拉着我,一路狂奔到他家那个堆满木料和灰尘的仓库。

仓库的角落里,蒙着一块巨大的塑料布。他一把掀开,一套褪了色的、伤痕累累的架子鼓,

在昏暗的光线下,像一头沉睡的巨兽。他拿起鼓槌,笨拙但有力地敲击起来。咚,咚,哒。

那声音,混乱,粗糙,却像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了我的心上。那个下午,

仓库里闷热得像个蒸笼。窗外,蝉鸣依旧。我看着挥汗如雨的磊子,

看着他脸上那种纯粹的、忘我的快乐。我忽然觉得,心里的那些句子,

好像找到了它们的节拍。“好。”我说。声音很轻,却是我十七年人生里,

做出的最响亮的回应。我们有了鼓手,有了词作者,但还缺一把能劈开这沉闷青春的利剑。

缺一个主唱,一个吉他手。缺一个,能让那些文字真正活过来的人。2寻找主唱的过程,

比想象中艰难。我们试过学校合唱团的男高音,他唱歌字正腔圆,却总像在唱《夕阳红》。

我们也找过隔壁职高的一个“摇滚青年”,他有一头飘逸的长发,但吉他弹得稀烂,

唱歌全靠吼。磊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天天在学校里四处打探。“我听说,

高三有个叫凌风的,吉他弹得特神。”磊子叼着一根冰棍,神秘兮兮地对我说。凌风。

这个名字我听过。他是我们学校的一个传说。。他是我们学校的一个传说。

传说他打架很厉害,一个人放倒过三个校外的小混混。传说他家境很差,

学费都是自己去酒吧弹唱赚的。传说他很高冷,从不和任何人深交,像风一样,抓不住。

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学校天台的边缘,背对着我们。夕阳的余晖给他镶上了一道金边,

他的身影单薄又孤傲。他怀里抱着一把木吉他,琴身上有几道明显的划痕。他没有弹,

只是静静地坐着,看着远方的天空。“那个……凌风学长?”磊子小心翼翼地开口,

完全没有了平时的嚣张气焰。凌风回头。那一瞬间,我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女生为他疯狂。

他的五官算不上多精致,但组合在一起,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特别是那双眼睛,

深邃得像一潭湖水,里面藏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淡淡的忧郁和疏离。“有事?

”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有点冷。磊子把我的歌词本递了过去,像献上什么稀世珍宝。

“学长,我们想组个乐队,这是我们写的歌,想请你……当主唱。”凌风的目光扫过磊子,

然后落在我身上,最后才看向那个本子。他没接,只是淡淡地说:“没兴趣。”说完,

他转过身,准备离开。“等一下!”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冲口而出。他停下脚步,

回头看我,眼神里带着一丝不耐烦。我深吸一口气,说:“你不敢吗?”他挑了挑眉,

似乎觉得有些好笑。“你不敢唱这些词,因为它们把你心里的东西都说出来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害怕被人看穿,所以才装得那么冷。

”空气仿佛凝固了。磊子紧张地拽了拽我的衣角,示意我别再说了。凌风的眼神,在那一刻,

变了。不再是冰冷的湖水,而像是投入了一颗石子,泛起了涟漪。他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会直接揍我一顿。最终,他从我手里拿走了那个本子。他翻开,

目光落在我写的第一首歌上。然后,他坐回天台边缘,把吉他抱好。他没有看谱,

只是看着远方,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拨动。一段简单,却带着无尽惆怅的旋律,

从他指尖流淌出来。然后,他开口唱了。“蝉鸣撕裂了夏天,汗水浸透了白衬衫,

十七岁的我们,以为抓住了永远……”是我的词。是我的句子。在他的声音里,

它们活了过来。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啊。有点沙哑,有点慵懒,却像一把淬了火的刀,

精准地刺进你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夕阳沉下去了。天台的风,吹乱了他的头发,

也吹乱了我的心跳。一曲唱罢,他把本子扔还给我。“明天下午,老地方。

”他留下这句没头没尾的话,背着吉他,消失在楼梯的拐角。磊子愣了半天,

才兴奋地一拳砸在我肩上:“成了!他说的老地方,就是他家那个地下室!”那天晚上,

我失眠了。耳边,一直回响着凌风的歌声,和那段撕裂了整个黄昏的,吉他声。我知道,

我们的乐队,终于找到了它的灵魂。3凌风说的“老地方”,

在一个快要拆迁的老式居民区里。那是一间半地下的储藏室,阴暗,潮湿,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发霉的味道。但对我们来说,这里就是天堂。

磊子把他的宝贝架子鼓搬了过来,我把我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一把二手的电吉他。

还差一个贝斯手。“我有人选。”凌风言简意赅。他带来的人叫阿哲,

是我们年级第一的学霸。阿哲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斯斯文文,

看起来跟摇滚乐没有半毛钱关系。他话不多,但当他拿起一把破旧的贝斯,插上音箱,

弹出一个沉稳而精准的低音时,我们都知道,就是他了。阿哲的技术是最好的,

他看过很多乐理书,能帮我把那些天马行空的旋律,变成严谨的谱子。于是,我们四个,

凑成了这支乐队。主唱兼节奏吉他,凌风。鼓手,磊子。贝斯手,阿哲。主词曲兼主音吉他,

我,陈默。我们给乐队起了个名字,叫“休止符”。因为我们都觉得,

青春就像一首狂野的乐曲,而我们,是那短暂却充满力量的停顿。那个地下室,

成了我们的秘密基地,我们的“乌托邦”。每天放学,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冲到这里。

我们把墙壁糊上旧报纸,用鸡蛋托做简陋的隔音。我们在墙上涂鸦,

画上我们心目中摇滚英雄的模样。我们凑钱买来廉价的啤酒,在排练的间隙,互相碰杯,

吹着不着边际的牛。“等我们火了,就在工体开演唱会!”磊子喝得满脸通红,挥舞着鼓槌。

“到时候,台下全是为我们尖叫的姑娘。”凌风靠在墙上,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阿哲推了推眼镜,冷静地补充:“首先,我们得有一首完整的原创歌。”所有人的目光,

都看向了我。那段时间,是我创作欲最旺盛的时期。我把所有对青春的迷茫,对未来的憧憬,

对世界的愤怒和不解,全都写进了歌里。我写闷热的夏天,写考试的压力,写暗恋的女孩,

写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然后,在那个充满霉味和汗味的地下室里,我们把这些文字,

变成了震耳欲聋的音乐。凌风的嗓音,磊子的鼓点,阿哲的贝斯线,和我的吉他riff。

它们交织在一起,像一股洪流,冲刷着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和灵魂。在音乐里,我们是自由的,

是无所不能的。我们忘记了自己只是几个普通的高中生,忘记了没完没了的作业和考试,

忘记了父母的唠叨和期望。我们只知道,当我们在一起,当音乐响起,我们就是世界之王。

4我们的第一首成品歌,就是那首《夏日休止符》。我至今都记得,

当凌风第一次用完整的编曲,唱出我写的词时,我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风扇转不动,

沉闷的午后,你的侧脸,比阳光温柔……”他的声音,穿透了轰鸣的乐器声,像一束光,

照亮了整个昏暗的地下室。那一刻,我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那些藏在我心底的,

无法言说的情绪,终于找到了出口。我们一遍又一遍地排练,不知疲倦。

汗水顺着额头流进眼睛,又涩又疼,但没人停下。直到磊子的鼓槌敲断了一根,

我们才筋疲力尽地瘫倒在地板上。“牛逼!”磊子喘着粗气,第一个打破沉默,

“这歌绝对能火!”凌风没说话,只是拿起一瓶啤酒,仰头灌了一大口。他的喉结滚动着,

脸上是餍足后的平静。但完美的和谐,总是短暂的。很快,我们迎来了第一次争吵。

起因是我写的一首新歌,叫《迷墙》。那首歌的风格比较硬朗,我用了很多失真的吉他效果,

节奏也很快。“这歌不行。”排练了几遍后,凌风突然停了下来,皱着眉头说。“为什么?

”我问。“太吵了,歌词也太愤怒,不够流行。”他说,“我们的歌,应该让更多人接受。

”“摇滚乐就是要愤怒!就是要表达态度!”磊子立刻跳了起来,他最喜欢这首歌的鼓点,

“流行?那是娘们儿唧唧的东西!”“磊子,这不是态度问题,是市场问题。

”凌风的声音依旧很平静,“我们想走得更远,就不能只顾着自己爽。”“你懂个屁的市场!

”磊我听得出来,凌风说得有道理。但我心里,却有一丝不舒服。我们组乐队,

不就是为了“自己爽”吗?什么时候,开始考虑“市场”了?“我觉得,可以改改编曲。

”一直沉默的阿哲开口了,“主歌部分可以柔和一点,副歌再爆发出来,这样更有层次感。

”这是个折中的方案。但磊子和凌风,两个同样骄傲的人,谁也不肯让步。

“要么就按陈默的原版来,要么这歌就别练了!”磊子把鼓槌一扔。“不练就不练。

”凌风放下吉他,脸上没什么表情,“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他拿起外套,

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地下室。“操!”磊子一脚踹在鼓上,发出刺耳的巨响。地下室里,

只剩下我和阿哲。空气尴尬得能拧出水来。“别往心里去。”阿哲拍了拍我的肩膀,

“乐队嘛,都这样。”我点点头,心里却堵得慌。我看着墙上我们一起画的涂鸦,

看着角落里堆满的空啤酒瓶,第一次对我们的未来,产生了一丝怀疑。我们真的,

能一直这样走下去吗?现在时电台里的《夏日休止符》已经放完了。

主持人用一种怀旧的腔调说:“刚才这首充满年代感的歌曲,

来自一支已经解散了近二十年的高中生乐队‘休止符’。主唱凌风,

后来成为了我们都熟悉的那个情歌王子。不知道乐队的其他成员,如今又在哪里呢?

”我关掉电台,车厢里恢复了死寂。在哪里?我是一个疲于奔命的项目经理。

磊子回家继承了父亲的建筑生意,成了一个满身酒气和铜臭味的小老板。阿哲成了IT精英,

在北京买了房,娶了妻,生了子,是我们中看起来最成功的一个。而凌风……他成了明星,

一个活在屏幕和海报上的人。我们,终究是被现实的洪流,冲散到了不同的河道。

当年的那场争吵,现在看来,幼稚得可笑。但那时候,对我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

因为我们都以为,我们捍卫的是比生命还重要的,关于音乐的信仰。我们都忘了,

比信仰更脆弱的,是我们的友谊。5冷战持续了三天。三天里,地下室的灯没有再亮起。

最后,是阿哲出面,把我们四个又重新约到了一起。“学校的艺术节,

有一个乐队表演的名额。”阿哲推了推眼镜,说,“我已经帮我们报名了。

”磊子和凌风互相看了一眼,谁都没说话。“吵架可以,但机会不能错过。

”阿哲的声音不大,却很有分量,“这是我们第一次登台的机会。”“唱哪首?”我问。

“两首。”阿哲看着凌风,又看看我,“《夏日休止符》和《迷墙》。

《迷墙》按陈默的原版来。”凌风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行。”一个字,冰山解冻。

磊子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过去捶了凌风一拳。“我就知道你小子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凌风也笑了,那场不愉快的争吵,仿佛就这么过去了。我们又恢复了热火朝天的排练。

艺术节那天,我们是倒数第二个节目。在后台候场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

我能听到外面观众的欢呼声,能感觉到地板随着前面节目的音乐在震动。“怕了?

”凌微笑着看我。我摇摇头,却抓紧了手里的吉他。“别怕。”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有我呢。”轮到我们上场了。当我们走上舞台,刺眼的追光灯打在脸上时,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台下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我甚至看不清他们的脸。我深吸一口气,

拨动了吉他弦。《夏日休止符》的前奏,在整个礼堂里响起。然后,凌风的声音加了进来。

当第一个音符唱出的瞬间,台下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被他的声音吸引了。

我从紧张中回过神来,开始享受这个舞台。我看到磊子在后面疯狂地甩着头,汗水飞溅。

我看到阿哲稳稳地站在一旁,冷静地弹奏着。我看到凌风站在舞台中央,他就是天生的王者,

享受着所有人的目光。一曲结束,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尖叫。我们没有停顿,

直接切入了《迷墙》。当那段狂暴的吉他riff响起时,整个礼堂的气氛都被点燃了。

前排的男生开始跟着节奏甩头,女生们在高声尖叫着凌风的名字。在副歌部分,

凌风对着麦克风嘶吼,青筋在他脖子上暴起。那一刻,他不是什么市场偶像,

他就是一个纯粹的摇滚主唱。演出结束,我们鞠躬下台,脑子里嗡嗡作响。回到后台,

磊子兴奋地把我们三个抱在一起,大吼大叫。我们成功了。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回家,

跑到学校操场的看台上,喝光了一箱啤酒。我们躺在塑胶跑道上,看着天上的星星,

聊着不切实际的未来。“总有一天,我们要站上比这大一万倍的舞台。”凌风说。

我们都信了。因为那个晚上,我们第一次尝到了梦想的味道。也是在那个晚上,

我第一次注意到了台下的一个女孩。她叫夏然,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她长得很安静,

留着一头长发,总是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在所有人都为凌风疯狂尖叫的时候,

她只是静静地站在角落里,看着舞台。她的目光,清澈,专注。我不知道她看的是谁。

但我希望,她看的是我。6艺术节的演出,让我们在学校里小火了一把。走在路上,

会有人指着我们说:“看,那就是‘休止符’乐队的。

”有女生会偷偷往凌风的课桌里塞情书和零食。连磊子这个糙汉,都收到了两封。而我,

依旧是那个不起眼的我。但我不在乎,因为我们有了第一批“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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