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攻略后,我的猫变成绝世美男

放弃攻略后,我的猫变成绝世美男

作者: 雨后新晴

言情小说连载

现代言情《放弃攻略我的猫变成绝世美男由网络作家“雨后新晴”所男女主角分别是毛球沈纯净无弹窗版故事内跟随小编一起来阅读吧!详情介绍: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墨,毛球的现代言情,甜宠小说《放弃攻略我的猫变成绝世美男由新锐作家“雨后新晴”所故事情节跌宕起充满了悬念和惊本站阅读体验极欢迎大家阅读!本书共计87391章更新日期为2025-07-19 21:30:48。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放弃攻略我的猫变成绝世美男

2025-07-20 00:20:21

在攻略男主的第五年,看着攻略进度条里始终卡在99%的数字,决定放弃攻略。

没想到的是,当我带着猫咪搬到出租屋的第二天,我的床上竟然出现了一个一丝不挂的美男。

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一清晨七点,阳光准时越过落地窗,

在地板上投下一道刺眼的光斑。我凝视着日历上被红笔划去的第五个“X”,这五年的时光,

此刻看来竟如一场荒诞的笑话。今天是我和他在一起的三周年纪念日,

也是他夜不归宿的第七天。他曾说:“给我点时间,我需要确认自己的心意。”我,

选择了相信。可是在苏如霜回来的第二天,他与我爆发了前所未有的争吵,最后摔门而去。

看着新闻上“顾氏总裁携新女友参加拍卖会”的劲爆标题。照片上两个人挽着手,

亲密互动的样子无一不彰显着我的相信,成了个笑话。这五年,我的付出,全当喂了狗。

“007,调出进度条。”我的声音在空旷的客厅里发飘。半空中浮现出淡蓝色的虚拟屏幕,

一条醒目的绿色进度条卡在99%,旁边标注着“攻略对象:顾浩南,剩余时间:无限制”。

可进度条就像焊死了一样,卡在99%纹丝不动。“007,放弃任务。

”机械音罕见地出现了波动:“宿主,放弃任务将失去所有奖励,且无法重来。”“奖励?

”我摩挲着咪咪的耳朵,指尖触到它柔软的绒毛,“我想要的,从来不是奖励。

”虚拟屏幕弹出确认框,我的指尖悬在“确认”键上两秒,轻轻按了下去。

“任务删除中……5,4,3……”倒计时的数字像重锤敲在心上,

我却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验证结束,你不合格,我们分手吧。”给顾浩楠发完消息,

指尖在“删除联系人”的按钮上稍作停顿,便干脆利落地按下。拉黑电话、清空聊天记录,

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迟疑。我拉开衣帽间,属于我的物件其实寥寥无几。

一个行李箱,便装下了四季的衣物,另一个箱子,塞满了书籍和杂物。最后,我蹲下身,

望向窝在沙发上的布偶猫。“毛球,”我轻轻戳了戳它毛茸茸的脸颊,“我要离开了。

”这只猫是五年前在公司楼下捡到的,当时它浑身湿透,冻得瑟瑟发抖。

顾浩楠一直不喜欢它,若不是我拼命护着,它早就被送走了。“这里虽宽敞,

但以后不再属于我了。”我轻抚着它柔软的长毛,“你留在这里,有佣人照料,

总比跟着我挤在出租屋里强。”毛球歪着脑袋,冰蓝色的眼眸中似有波光闪烁。它突然起身,

敏捷地跳进行李箱,团成一个毛球,爪子紧紧扒住箱沿,一副“你不带我走,

我就赖在这里不走”的模样。我被它逗笑了,眼眶却微微发热。这五年,

唯一始终陪伴在我身边的,竟是这只猫。“行吧,”我将它抱入怀中,

感受着它温暖的体温和轻柔的呼噜声。“以后跟着我。有肉吃,就给你开小灶,

要是没肉……就只能委屈你吃平价猫粮了。”关门前,

我最后看了一眼这住了五年的豪华公寓。阳光依旧明媚,只是再也无法照进我心底。

从今天起,林晚,你要为自己而活。二接我离开的司机在楼下等候了半小时,

我抱着毛球站在公寓门口,最后一次确认没有遗漏任何东西。“林小姐,

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顾浩楠的管家张叔看着我,眼神中满是惋惜,“先生只是一时糊涂,

等他想通了……”“张叔,”我打断他,笑容坦然,“这并非糊涂,而是他的选择。

他选了别人,而我,选择自己。”毛球似乎听懂了我们的对话,用脑袋蹭了蹭我的下巴,

喉咙里发出安抚的呼噜声。汽车行驶在清晨的街道上,我打开车窗,风灌了进来,

吹散了最后一丝留恋。毛球趴在我腿上,好奇地望着窗外飞速掠过的街景,

尾巴尖偶尔轻轻扫过我的手背。“看,那是我以前上班路过的早餐摊,他家的豆浆特别香甜。

”我指着路边那个冒着热气的小摊,对毛球絮絮叨叨,“前面那个巷子里有卖手工猫窝的,

等发了工资,给你买个新的。”它歪着脑袋,认真听我说话,冰蓝色的眼睛亮晶晶的,

仿佛能听懂每一个字。出租屋在老城区的六楼,没有电梯。我抱着毛球,拎着两个大箱子,

爬得气喘吁吁。刚到四楼,怀里的毛球突然挣扎着跳下来,蹲在我脚边,用头蹭我的小腿,

像是在说“我来帮你”。我笑着揉了揉它的脑袋:“傻猫,你能帮我搬箱子吗?

”它似乎听懂了我的调侃,转身跑到楼梯转角,对着上面“喵”了一声,又回头看向我,

像是在为我引路。打开出租屋的门,一股淡淡的灰尘味扑面而来。房子不大,一室一厅,

墙壁有些斑驳,但窗户很大,阳光能洒满整个房间。“怎么样,还不错吧?

”我把毛球放在地板上,看着它好奇地探索新领地。它跳上窗台,居高临下地巡视一圈,

然后回过头,冲我“喵”了一声,尾巴高高竖起,像是在表达满意。晚上,我煮了两碗泡面,

自己吃一碗,给毛球倒了小半碗猫粮。它却不吃,蹲在我脚边,用头蹭我的脚踝,

还把猫粮往我这边推。“你吃吧,我不饿。”我摸了摸它的头,心里涌上一股暖意。

以前在顾浩楠家,它顿顿吃进口猫粮,如今跟着我,只能委屈吃平价粮,

可它似乎丝毫不嫌弃。深夜,我躺在床上,毛球蜷在我脚边,发出均匀的呼噜声。

这是五年来,我第一次睡得如此安稳,没有等待,没有猜忌,更没有患得患失。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缝隙洒进来,落在毛球毛茸茸的背上。我轻声说:“毛球,

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它似乎动了一下,往我这边挪了挪,像是在回应我的话。

三搬进新家的第一晚,我睡得格外深沉。没了顾浩楠彻夜不归的焦虑,

也没有系统提示音的打扰,整个人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清晨,阳光透过窗帘缝隙,

暖暖地照在脸上。我习惯性地伸手去摸毛球,想把它抱进怀里撸一撸。指尖触碰到的,

并非柔软的绒毛,而是一片温热、光滑的肌肤。“嗯?”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下一秒,

我瞬间清醒过来。我的床上,竟然躺着一个男人。他侧身睡着,

乌黑柔软的头发散落在枕头上,几缕发丝垂在额前,半掩着眉眼。

长长的睫毛如同两把小扇子,鼻梁高挺,唇线清晰,下颌线的弧度优美流畅。

皮肤白皙近乎透明,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泽。这张脸俊美得让人移不开目光,

带着一种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的青涩与精致,尤其是那双眼睛……虽紧闭着,

但眼尾微微上挑,像极了猫科动物。最重要的是——被子只盖到他腰间,

露出的肩膀和锁骨线条分明,再往下……“啊——!”我尖叫着从床上弹起,抓起被子,

慌乱地往他身上扔去,“你是谁?!怎么进我家的?!”男人被我的尖叫惊醒,

缓缓睁开双眼。那是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瞳孔是剔透的冰蓝色,像极了……毛球!

他眨了眨眼,眼神中带着刚睡醒的懵懂与迷茫,还有一丝让我无比熟悉的依恋。看到我时,

他的眼睛亮了亮,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有些腼腆的笑容。“晚……晚?”他开口,

声音清朗悦耳,却带着一丝刚学说话的生涩与迟疑。我环顾四周,心脏狂跳不止:“毛球?

我的猫呢?毛球!”男人似乎愣了一下,随后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喵。”“你胡说!

”我指着他,又指向空荡荡的床脚,“毛球是只猫!白色的!毛茸茸的!不是你这模样!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解释,却又不知从何说起。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耳朵动了动。

下一秒,我目睹了让我世界观崩塌的一幕——他的头顶,

“噗”地冒出一对毛茸茸的白色耳朵,尖尖的,和毛球的耳朵一模一样!

我:“……”猫变成人了!大脑足足宕机了半分钟,我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颤颤巍巍地问:“你……你真的是毛球?”男人用力点头,

头顶的猫耳朵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他小心翼翼地往前伸了伸他的头,

想像以前那样蹭我的手心,又怕吓到我,动作停在半空中,眼神里满是期待与不安。

我看着他那双和毛球如出一辙的冰蓝色眼睛,感受着他身上熟悉的、让我安心的气息,

终于不得不接受这个荒诞的事实——我的猫,变成人了。“那……你现在是人了?

”我咽了咽口水,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需要穿衣服吗?”男人低头看了看自己,

又看了看我递过去的T恤和运动裤,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他接过衣服,笨拙地往身上套,

T恤穿反了,裤子拉链半天拉不上,急得耳朵尖都红了,像极了以前被我捉弄时炸毛的毛球。

“算了,我帮你。”我叹了口气,走过去帮他整理衣服。指尖碰到他皮肤时,

他的身体瞬间绷紧,像只被触碰时紧张的猫。“以后叫你什么好呢?

”我看着已经穿好衣服的他,突然觉得有些好笑,“总不能一直叫你毛球吧?”他抬起头,

冰蓝色的眼睛里满是期待,似乎很在意自己的新名字。“叫沈墨怎么样?

”我想起昨天路过的一家书画店,墨色沉静,与他此刻的气质莫名契合。

男人重复了一遍:“沈……墨?”“嗯,沈墨。”我点点头,“从今天起,你就是沈墨了。

”沈墨笑了,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头顶的猫耳朵也开心地竖了起来。他用力点头:“好,

沈墨。看着他这副模样,我突然觉得,有个会变成人的猫,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

四沈墨变成人的第一个星期,我的生活彻底乱了套。他虽继承了毛球的记忆与对我的依恋,

却完全没有人类的常识。“沈墨!那是洗洁精!不能喝!”“沈墨!厕所不是猫砂盆!

用完要冲水!”“沈墨!不准用手抓鱼吃!要用筷子!”“沈墨!

你顶着猫耳朵出门会被当成怪物的!快收起来!”每天下班回家,

我都要先检查家里有没有被他“拆家”,然后开始教他各种人类社会的规则。

好在他学习能力惊人,仿佛自带外挂。第一天还只会说单字,

第二天就能说简单的句子;第三天已经能看懂手机说明书;第四天竟然自己学会了用洗衣机。

最让我震惊的,是他的厨艺。搬进新家的第三天,我加班到晚上九点才回家,

累得只想瘫在沙发上啃泡面。刚打开门,一股浓郁的饭菜香扑鼻而来。

沈墨系着我那件印着小熊图案的围裙,正站在灶台前忙碌。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

将他的头发染成浅金色,侧脸的线条柔和得不像话。他的动作已然熟练,

颠勺的样子有模有样,完全不像三天前连筷子都不会用的人。“你……在做饭?”我放下包,

难以置信地走过去。沈墨回头,看到我时眼睛一亮,嘴角立刻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晚晚,

你回来啦。”灶台上摆着两菜一汤:清蒸鲈鱼、番茄炒蛋,还有一个紫菜蛋花汤。

卖相虽算不上精致,但色泽鲜亮,香气扑鼻,一看就很有食欲。“你什么时候学的?

”我看着那些菜,声音都有些发颤。“看视频学的。”沈墨指着手机上的烹饪教程,

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带着一丝求表扬的期待,“你以前……总吃泡面,对身体不好。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又酸又软。以前在顾浩楠家,

我为他洗手作羹汤五年,他从未说过一句感谢。而沈墨,才变成人三天,

就记住了我爱吃什么,知道心疼我加班辛苦。“快尝尝。”沈墨把碗筷摆好,夹了一块鱼肉,

细心地挑出刺,然后递到我嘴边。我咬下那块鱼肉,温热的汤汁在舌尖散开,

带着淡淡的甜味——是我最喜欢的口味。我突然想起,以前我做鱼时,

毛球总蹲在厨房门口盯着看,连我往鱼里加半勺糖的细节都记住了。那天晚上,

我吃得格外香。沈墨坐在我对面,没怎么动筷子,只是撑着下巴看着我,

冰蓝色的眼睛里盛满笑意,时不时给我夹一筷子菜,动作越来越熟练。从那以后,

沈墨彻底承包了家里的厨房。他仿佛有着烹饪天赋,不管多难的菜谱,看一遍就能学会。

今天是红烧肉,明天是糖醋排骨,后天竟然做了道佛跳墙。短短半个月,我的体重直线上升,

同事们都说我气色越来越好了。“沈墨,你是不是以前在米其林餐厅待过?

”我看着餐桌上堪比酒店大厨水平的四菜一汤,开玩笑地问。沈墨正在给我盛汤,

闻言动作顿了顿,认真地摇头:“不是。看视频学的。”他把汤碗递给我,补充道,

“晚晚喜欢,就做。”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顾浩南总嫌我做的菜太家常,

上不了台面;而沈墨,只是因为我喜欢,就愿意花时间研究菜谱,

把我的喜好当成最重要的事。有一次我感冒发烧,请假在家休息。迷迷糊糊中,

感觉有人用湿毛巾擦我的额头,动作轻柔得如同羽毛拂过。偶尔醒来,看到沈墨坐在床边,

眉头紧锁,冰蓝色的眼睛里满是担忧,手里还拿着一本《家庭医疗手册》,看得格外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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