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值班室的惊鸿暴雨是带着雷暴来的。林砚之的黑色宾利陷在辅路的积水里时,
雨刷器正徒劳地左右摆动,把挡风玻璃上的雨幕搅成糊状。她摘下价值七位数的定制墨镜,
露出双淬着冰的眼,扫过车窗外围拢的看热闹人群,
指尖在真皮方向盘上敲出不耐烦的节奏——距离下一场跨国视频会议,还有四十分钟。
"林总,要不我下去看看?"司机小陈的声音带着颤,额角的冷汗混着雨水往下淌。
这辆车是德国原厂定制的全时四驱,竟会在区区半米深的积水里抛锚,说出去都没人信。
林砚之没应声,推开车门的瞬间,黑色高跟鞋就陷进了淤泥里。她皱着眉脱鞋,
赤足踩在冰凉的积水中,脚踝被碎石硌得生疼。限量版的真丝衬衫湿了大半,
贴在身上勾勒出利落的肩线,却丝毫没削弱她身上那股"生人勿近"的气场。"让让。
"她开口时,声音比雨声还冷。围观的人群下意识地往后退,让出条通路。就在这时,
一个穿蓝色保安制服的男人扛着铁锹从小区侧门跑出来,胶鞋踩在水里发出"啪嗒"声,
溅起的泥水溅脏了林砚之的裤脚。"对不起。"男人的声音低沉,像被砂纸磨过的钢管,
却没停下脚步,径直冲到宾利前,弯腰查看底盘。他的制服后背全湿透了,
勾勒出紧实的肌肉线条,领口歪着,露出小块麦色皮肤,混着雨水泛着光。
林砚之的眉峰拧得更紧。她生平最厌恶的就是失控,包括被陌生人溅脏衣服。正要发作,
却见男人突然半跪下去,铁锹插进车轮旁的淤泥里,猛地一撬——动作干脆得像在拆弹。
"挂空挡。"他头也不抬地说,额前的湿发垂下来,遮住眉眼,只露出线条分明的下颌,
胡茬青黑,是刚冒头的样子。司机连忙照做。男人又在另一侧重复同样的动作,
肌肉在湿透的制服下滚动,像蓄势待发的豹子。三分钟后,他直起身,抹了把脸上的雨水,
对司机说:"往前开,我在后面推。"宾利缓缓驶出积水时,林砚之透过倒车镜看他。
男人站在雨里,蓝色制服紧贴着身体,手里还握着那把锈迹斑斑的铁锹,像幅格格不入的画。
她降下车窗,扔出一叠现金,红色钞票被风吹得四散。"谢谢。"她的声音没带任何温度,
像在打发乞丐。男人弯腰捡钞票的动作顿住了。他抬起头,雨珠顺着他高挺的鼻梁滑落,
砸在下巴上。那双眼睛很亮,是淬了冰的黑曜石,扫过林砚之精致却冷漠的脸,
突然扯了扯嘴角,露出抹嘲讽的笑。"林总,"他竟然认得她,"您的钱,
还是留着修您的车吧。"他把钞票拢成一叠,隔着车窗扔回来,刚好落在副驾驶座上,
边角溅着泥点。然后转身就走,胶鞋踩在水里的声音,比引擎声还掷地有声。
林砚之看着他消失在小区门岗的背影,手指第一次在真皮座椅上掐出了月牙。这个保安,
叫什么名字?第二章 铁锹与玫瑰林砚之的车送去检修的三天里,她被迫改乘电梯。
寰宇中心的总裁专用梯在维修,她穿着八厘米的高跟鞋,站在员工梯里,听着周围窃窃私语,
脸色冷得像冰。"听说了吗?昨天有人在地下车库看见林总了,居然是步行下来的!
""真的假的?林总不是从来都直接从车库进专属电梯吗?
""好像是她的宾利坏了......"议论声在她投去视线时戛然而止。电梯门开的瞬间,
她看见那个穿蓝色制服的保安正站在大厅旋转门旁,手里握着根橡胶棍,站姿笔挺得像棵松。
是他。男人也看见了她,却只是扫了一眼,就移开视线,目光落在进出的人群上,
警惕得像只守领地的狼。他的制服洗得有些发白,领口系得一丝不苟,袖口卷到小臂,
露出的手腕上有道浅褐色的疤,像被什么利器划的。林砚之走过去时,
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格外清晰。她在他面前站定,
香奈儿五号的香水味混着他身上淡淡的消毒水味,形成一种诡异的平衡。"你叫什么名字?
"她问,声音比那天柔和了些,却依旧带着上位者的审视。男人侧过头,
阳光从旋转门的玻璃折射进来,在他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沈倦。"他说,
两个字简洁得像他的人。"沈倦。"林砚之重复了一遍,指尖在鳄鱼皮手包上划过,
"那天的事,谢谢。"沈倦没接话,只是微微颔首,算是回应。他的目光越过她,
落在一个形迹可疑的男人身上,身体下意识地绷紧,像蓄势待发的猎豹。
林砚之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那男人正鬼鬼祟祟地盯着前台的小姑娘,
手里捏着个没开封的信封。沈倦已经走了过去,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先生,
您找哪位?"男人被吓了一跳,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沈倦的手搭在橡胶棍上,
指节泛白:"如果没事,请离开。"直到那男人落荒而逃,沈倦才转身回来,
脸上没什么表情,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林砚之看着他,
突然觉得这个保安和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他身上没有谄媚,没有算计,
只有一种近乎固执的正直,像块未经打磨的原石。"明天早上九点,到我办公室来。
"林砚之扔下这句话,转身走向专属电梯,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像在敲某种宣言。
沈倦看着她的背影,眉头皱了皱。他知道林砚之是谁——寰宇集团的掌舵人,
二十八岁接管家族企业,以手腕强硬著称,财经杂志封面上的她永远穿着高定套装,
眼神冷得像手术刀。他不明白,这样的女人,找他一个保安做什么。
第二天早上八点五十九分,沈倦站在了总裁办公室门口。他换了身干净的制服,
头发梳得整齐,手里还握着那根橡胶棍——值班室的同事说"见大老板得有气势",
他觉得这棍比领带更能给他安全感。秘书通报后,厚重的实木门缓缓打开。
林砚之坐在巨大的黑檀木办公桌后,穿着一身白色西装,衬得她肤色胜雪。
办公室的设计极简,全是冷色调,只有窗台上摆着盆红得刺眼的玫瑰,
是今早空运来的厄瓜多尔玫瑰,每朵都有碗口大。"坐。"林砚之指了指对面的真皮沙发,
声音透过空气传来,带着点回声。沈倦没坐,只是站在原地,脊背挺得笔直:"林总有事吗?
我十分钟后要换岗。"林砚之的笔尖在文件上顿了顿,抬眼看他。
这个男人身上有种奇怪的气场,明明穿着最普通的制服,站在奢华的办公室里,
却丝毫没有局促,反而像棵扎根于此的树,沉稳得让人心慌。"我缺个司机兼保镖。
"她开门见山,推过去一份合同,"月薪五万,包吃住,五险一金。
"沈倦的目光扫过合同上的数字,没什么波动。"林总,"他说,"我现在的工作挺好的,
月薪五千,够用。"林砚之的眉峰又开始上挑。她见过太多为钱折腰的男人,
其中不乏名校毕业的精英,却没想到会被一个保安拒绝。"五万不够?"她的声音冷了下来,
"你开个价。"沈倦的嘴角扯出抹极淡的笑,带着点无奈:"林总,不是钱的问题。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窗台上的玫瑰上,"就像这花,有人觉得它名贵,有人只觉得它扎手。
"林砚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盆玫瑰确实开得张扬,花茎上的刺锋利如刀。
她突然想起昨天他在雨里的样子,像株被暴雨淋透却依旧挺拔的野草,和这温室里的玫瑰,
是两个世界的物种。"我知道了。"她收回合同,声音恢复了平静,"你可以走了。
"沈倦转身离开时,脚步依旧沉稳。林砚之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后,
突然拿起内线电话:"给我查一下安保部的沈倦,越详细越好。"窗外的阳光正好,
照在那盆玫瑰上,红得像团火。林砚之的指尖轻轻拂过花瓣,被刺扎了一下,渗出颗血珠,
鲜红欲滴。她看着那点红,突然笑了——她喜欢有挑战性的东西,
尤其是像沈倦这样的"硬骨头"。第三章 菜市场的交锋沈倦的生活原本像口古井,
波澜不惊。每天早上七点到岗,晚上七点下班,中间在值班室吃两顿盒饭,
偶尔帮业主抬抬东西,赶走几个发小广告的,日子过得简单而规律。但林砚之的出现,
像块石头投进了井里,激起的涟漪久久不散。她开始"偶遇"他。早上他在小区门口站岗,
她的车会准时停在他面前,车窗降下,露出张精致的脸:"沈师傅,能帮我拿下文件吗?
"文件袋里永远装着些无关紧要的废纸。中午他在值班室吃饭,她会提着保温桶出现,
里面是米其林餐厅的外卖,牛排七分熟,配着红酒:"我吃不完,扔了可惜。
"沈倦会把保温桶递给旁边的保洁阿姨,阿姨笑得合不拢嘴,说"林总真是好心人"。
晚上他巡逻,总能在小区的花园里"偶遇"她。她会穿着运动服,扎着马尾,
和白天的冰山总裁判若两人:"沈师傅,能陪我走两圈吗?晚上有点黑,我怕。
"沈倦会打开手电筒,跟在她身后三米远的地方,像个尽职尽责的保镖,直到她走进单元楼,
才转身离开。整个寰宇中心的人都在议论,说林总和那个保安关系不一般。
值班室的老王拍着沈倦的肩膀笑:"小沈,你这是走了什么桃花运,
林总那样的女人都对你另眼相看。"沈倦只是笑笑,没说话。
他知道林砚之想什么——无非是觉得新鲜,像小孩子看到好玩的玩具,总想据为己有。
等新鲜劲过了,自然会收手。直到那天,他在菜市场撞见林砚之。下午换岗后,
沈倦去菜市场买菜。他穿着件洗得发白的T恤,牛仔裤膝盖处磨出了洞,手里提着个布袋子,
和周围的大爷大妈没什么两样。他正在挑土豆,突然听见个熟悉的声音,
带着点不耐烦:"这菜怎么这么脏?有没有洗过的?"沈倦抬头,
看见林砚之站在隔壁摊位前,穿着香奈儿的套装,手里捏着根青菜,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
摊主是个黝黑的汉子,没好气地说:"菜哪有不沾泥的?嫌脏别买!
"林砚之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你知道我是谁吗?信不信我让你这摊子开不下去?
"摊主还想吵架,被沈倦拉住了。他把手里的布袋子递过去:"我刚买的,够你吃两天了。
"然后转向林砚之,声音平静得像在说天气,"林总,菜市场不是你的办公室,
没人会看你的脸色行事。"林砚之看着他手里的布袋子,里面装着土豆、茄子、西红柿,
都是些最普通的蔬菜,沾着泥土的芬芳。再看看自己,精致的套装在菜市场里显得格格不入,
像只误入鸡窝的凤凰。她的火气突然就没了,取而代之的是种莫名的委屈。
"我只是想买点菜。"她的声音低了些,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沈倦没说话,走到猪肉摊前,
指着块五花肉:"老板,来两斤,肥瘦相间的。"然后又买了把葱姜蒜,
动作熟练得像个家庭主夫。"跟我来。"他拎着菜,转身往菜市场外走。
林砚之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像只被牵着的宠物狗。沈倦的家在菜市场附近的老小区里,
六层,没电梯。楼道里堆着杂物,墙皮剥落,空气中弥漫着油烟和消毒水的混合味。
林砚之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小心翼翼地往上爬,每走一步都觉得惊心动魄。推开门,
屋里的景象让她愣住了。房子很小,一室一厅,却收拾得一尘不染。旧沙发上铺着块格子布,
茶几上摆着个搪瓷缸,里面插着几支野菊花,是从路边摘的。墙上挂着幅书法,
字迹苍劲有力,写着"宁静致远",落款是沈倦的名字。"随便坐。"沈倦把菜放进厨房,
系上围裙——围裙上印着"为人民服务",是单位发的。林砚之坐在沙发上,
觉得浑身不自在。她的高跟鞋陷进地毯里,香奈儿的套装和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
她看着沈倦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他系着可笑的围裙,动作却很流畅,切菜的声音清脆悦耳,
像在演奏某种生活的乐章。半小时后,三菜一汤摆在了小餐桌上。红烧肉炖得油光锃亮,
茄子烧得绵软入味,西红柿鸡蛋汤飘着蛋花,都是最普通的家常菜,却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尝尝。"沈倦递给她一双筷子,是竹制的,边缘有些磨损。林砚之犹豫了一下,
夹了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肉香在舌尖炸开,带着点酱油的甜,
是她从未尝过的味道——比米其林餐厅的牛排更让人心安。她抬起头,看见沈倦正看着她,
眼里没有嘲讽,没有算计,只有一种平和的温柔,像午后的阳光。"好吃吗?"他问,
声音很轻。林砚之点点头,突然觉得鼻子有点酸。她从小吃的都是山珍海味,
有专门的厨师为她服务,却从未觉得哪顿饭像今天这样,吃得如此温暖。就在这时,
门铃响了。沈倦去开门,门口站着个穿白裙子的姑娘,手里提着个保温桶,
笑靥如花:"沈大哥,我妈炖了鸡汤,
给你送点......"姑娘的话在看到林砚之的瞬间卡住了,笑容僵在脸上。
林砚之看着她,突然觉得自己像个闯入者,破坏了这幅温馨的画面。她站起身,
拿起包:"我该走了。"沈倦没留她,只是点了点头:"我送你下去。"下楼的时候,
谁都没说话。林砚之能感觉到,那个白裙子姑娘的目光,像针一样扎在她背上。
她突然很生气,不是气那个姑娘,而是气自己——她林砚之想要什么得不到,
为什么会对一个保安的家,一个陌生的姑娘,产生这种莫名的嫉妒?走到楼下,
林砚之转过身,看着沈倦:"那个姑娘是谁?"沈倦愣了一下,说:"对门的邻居,叫苏晓,
刚大学毕业。""你们很熟?"林砚之的声音有点酸。"还好,她妈常让她给我送点吃的。
"沈倦说得云淡风轻。林砚之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像本读不懂的书,
每一页都藏着惊喜,也藏着让她心慌的未知。她深吸一口气,抬起下巴,
恢复了冰山总裁的模样:"明天早上九点,我还会去接你。"沈倦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眉头皱了皱。他转身上楼,苏晓还站在门口,眼睛红红的:"沈大哥,她是谁啊?
""一个业主。"沈倦说,声音很轻。苏晓低下头,手指绞着裙角:"沈大哥,
你是不是喜欢她?"沈倦没说话,只是揉了揉她的头发,像揉一只小猫:"别瞎想,
快回家吧,你妈该担心了。"关上门,沈倦看着桌上没吃完的红烧肉,
突然觉得这平静的生活,好像真的要被打破了。他拿起搪瓷缸,喝了口菊花茶,
淡淡的苦味在舌尖散开,像某种预示。第四章 玫瑰与野菊苏晓的出现,像根导火索,
点燃了林砚之骨子里的好胜心。她开始更频繁地出现在沈倦面前,方式也越来越"接地气"。
她会穿着休闲装去菜市场,笨拙地学着挑菜,手指被冻得通红;她会提着食材去沈倦家,
说"我来做饭",结果把厨房弄得一团糟,还差点烧了锅;她会去看沈倦值班,
坐在值班室的小板凳上,和保洁阿姨们聊家长里短,说"张阿姨您的孙子真可爱",
"李师傅您这棋下得真棒"。寰宇集团的高管们都快惊掉了下巴。
他们那个连笑都吝啬的冰山总裁,居然会去逛菜市场?会和保洁阿姨聊天?
这简直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不可思议。"林总,您最近是不是太累了?
"特助张弛小心翼翼地问,"要不休个假吧?"林砚之正在看沈倦的资料——沈倦,
二十七岁,退伍军人,三年前因伤退伍,父母早逝,独自一人生活,履历简单得像张白纸。
她抬起头,眼神里带着点笑意:"我很好,比任何时候都好。"张弛看着她眼里的光,
突然明白了什么。他跟了林砚之五年,从未见过她这样——像座融化的冰山,开始有了温度,
有了烟火气。但沈倦对林砚之的示好,依旧不冷不热。她送的礼物,
他原封不动地退回;她约他吃饭,他以"要值班"为由拒绝;她甚至放下身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