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了沈在野十年,活得像他养的一条狗。
此刻,这条狗被要求去勾引另一个人。
“苏清,这是你唯一能为我做的事了。”沈在野把一份文件扔在茶几上。
茶几是刚擦过的,光可鉴人。我跪在地上,手里还握着抹布。
文件标题是《沈行之习惯分析报告》。
沈行之,沈在野的继兄,沈氏集团实际掌权人。一个冷漠到连亲情都懒得敷衍的男人。
“为什么?”我抬头,膝盖在地板上硌得生疼。
沈在野点燃一支烟,没看我。
“思柠姐喜欢我哥,但我哥拒绝了她。思柠姐很伤心,要给我哥点颜色看看。”
他吐出一口烟圈,语气里带着我从未得到过的怜惜。
“我不能让她伤心。你去追我哥,让他分心。”
“只有他有了女人,思柠姐才会彻底死心,才会完完整整属于我。”
我的心脏像被扔进了绞肉机。
温思柠,沈在野的白月光。她喜欢沈行之,沈在野就成了她的备胎。
现在,备胎为了转正,要把我这个舔狗送出去当工具。
“这……这不好吧。”我艰难地开口。
“不好?”
沈在野终于低头看我,像看一个不听话的物件.
“苏清,你跟我十年,吃我的用我的,现在是我需要你派上用场的时候。”
他走到我面前,皮鞋尖踢了踢我的腿。
“别告诉我你做不到。你这张脸,虽然比不上思柠姐万分之一,但勾引男人,够用了。”
我咬住嘴唇,血腥味在口腔弥漫。
十年。
大学时,我给他占座,替他写论文,他打球我送水,他生病我彻夜陪床。
毕业后,我放弃了保研,做了他的私人助理。
白天处理公司杂务,晚上回家当免费保姆。
我以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原来我只是他储备的工具箱里,一把特定时刻才用得上的扳手。
“沈行之……他不会喜欢我这种类型的。”我做着最后的挣扎。
“所以才需要计划。”沈在野从沙发后面拎出一个廉价的纸袋,扔在我面前。
袋子散开,一条亮片短裙滑了出来。布料少得可怜,亮片在灯光下闪着刺眼又廉价的光。
“换上。”沈在野命令道。
“在这里?”
“不然呢?你身上还有我不能看的地方?”他语调平淡,仿佛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我抓着抹布的手在发抖。
我站起来,背对他,开始脱掉身上的T恤和牛仔裤。
空气很冷,比空气更冷的是沈在野的评价。
“苏清,你该减肥了。腰上的肉都出来了。”
“还有,你这内衣款式也太老土了。思柠姐上次送我的那套……算了,你穿不出那种味道。”
我闭上眼,把那条裙子套在身上。
布料很扎人,像无数根针刺在皮肤上。裙子太短,我甚至不敢弯腰。
我转过身。
沈在野上下打量我,像在评估一件待售的商品。
“太素了。”他皱眉,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口红,“过来。”
我走过去。
他粗暴地捏住我的下巴,力道大得让我吃痛。他用那支口红在我嘴唇上用力涂抹。
口红的颜色是浓烈的正红色,带着一股甜腻的香气。
“这是思柠姐用剩下的,她说颜色不适合她。配你正好,够俗艳。”
我尝到了口红的蜡味,混着嘴唇内侧的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