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一个坚信“嫁得好等于人生重开”的女士,在我二十五岁生日这天,
终于给我“开”了个大的。“宋晚,我告诉你,这回这个你必须嫁!京圈陆家,知道吗?
唯一的继承人,陆知淮!人家不嫌弃咱们家底薄,点了头,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正低头用小刷子清理着一块明代玉佩上的浮尘,闻言头都没抬,“哦,
那个传说中换了八任未婚妻,脾气暴虐到能徒手捏碎高脚杯的活阎王?”“胡说!
那都是外人嫉妒他,瞎传的!”我妈中气十足,“人家那是天之骄子,有点脾气怎么了?
再说了,你嫁过去是当少奶奶,又不是当受气包。总之,下周的订婚宴,你敢不去,
我就打断你的腿!”电话被“啪”地挂断。我慢条斯理地吹掉玉佩上的灰尘,
看着它在灯下泛出温润的光。打断我的腿?呵。与其等她动手,不如我先自己“跑路”。
说真的,我对这位陆大少爷没半点兴趣。我,宋晚,一个平平无奇的古董修复师,
守着我那个半死不活的工作室“拾光斋”,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嫁入豪门?算了吧,
那种地方的规矩比我修复的这块玉佩上的雕花还多,我这身反骨可受不了那个罪。
市场需要***,我的人生也一样。重复我妈那种依附男人的生活,太没劲了。于是,
生日当晚,我收拾了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开着我那辆破旧的二手甲壳虫,连夜叛逃。目的地?
没想好。走到哪算哪。我把这趟说走就走的旅行,命名为“寻找自我,远离活阎王”。
结果开到半夜,在一条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高速公路上,暴雨倾盆。
我的破甲壳虫非常给面子地,熄火了。行吧。我认命地趴在方向盘上,
思考着是该打电话叫拖车,还是干脆在车里睡一觉。就在这时,远光灯刺破雨幕,我眯着眼,
看到不远处的应急车道上,好像躺着个人?我心里咯噔一下。不是吧,这么经典的烂俗情节?
逃婚路上捡个男人?下一个是不是就该失忆、然后赖上我了?能不能有点新玩法了?
我犹豫了三秒,最终还是没扛住该死的良心。我撑着伞下了车,雨水瞬间打湿了我的裤腿。
走近一看,好家伙。那男人穿着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西装,虽然浑身湿透,还蹭了不少泥,
但那料子一看就贵得离谱。他躺在地上,额角有点血迹,眉头紧锁,长得……怎么说呢,
非常符合那种言情小说里对男主角的顶配描写。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薄薄的,
哪怕昏迷着,都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疏离感。我探了探他的鼻息,还好,热乎的。
正当我准备打急救电话时,他眼睫毛颤了颤,居然醒了。
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在雨夜里显得格外深邃,他看了看我,又茫然地看了看四周,
眼神干净得像一张白纸。然后,他张了张嘴,声音沙哑又好听:“我……是谁?”哦豁。
还真是失忆。这梗用烂了啊,朋友。2我看着他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
和那双写满“我是谁我在哪”的迷茫眼睛,一时间竟不知该先吐槽这老掉牙的情节,
还是先报警。“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记得吗?”我耐着性子问。他摇了摇头,
撑着地面想坐起来,结果眉头一皱,又倒了回去。“头疼……”得,看来是真摔得不轻。
我环顾四周,这鬼地方,除了雨就是风,连个车影子都看不见。把他一个伤员丢在这儿,
好像有点太不人道。“算了算了,”我叹了口气,自认倒霉,“我车抛锚了,等拖车来了,
顺便把你捎去医院吧。”他没说话,只是用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看着我,
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大型犬。好吧,我承认,我这人有个毛病,
就是对长得好看的生物没什么抵抗力。拖车来了,
把我的小甲壳虫和他一起拉到了最近的县城。医院检查结果出来,轻微脑震荡,
导致暂时性失忆。医生说没啥大碍,多休息,说不定哪天一觉醒来就好了。我垫了医药费,
把他领出医院的时候,已经快天亮了。雨停了,空气里都是泥土的清新味。
我看着身边这个比我高出一个头,除了长得帅之外一无是处的男人,犯了难。
“那个……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我问。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我没有地方去。
”“那你身上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吗?手机?钱包?”他摸了摸口袋,空的。
估计是出事的时候弄丢了。这就麻烦了。把他送去救助站?看他这细皮嫩肉的样子,
估计一天都扛不住。送去警察局?人家警察叔叔也忙得很,没空给他当保姆。
“那个……是你救了我,对吗?”他忽然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不确定的依赖。“啊?哦,
算是吧。”“那你……会对我负责吗?”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负责?我负哪门子的责?
这碰瓷都碰到新高度了是吧?“不是,帅哥,我就是顺手把你从马路边上捡起来而已,
这跟负责扯不上关系吧?”我试图跟他讲道理。他垂下眼眸,
长长的睫毛在晨光里投下一小片阴影,看起来更可怜了。“可是,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只有你了。”……救命!这该死的茶言茶语!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宋晚,
你是个有底线的独立女性,不能被男色所惑。然后,我听见自己说:“行吧。那你先跟我走,
等你想起什么了,或者我找到你家人了,你再离开。不过我可先说好,我没钱,养不起闲人。
”他眼睛一亮,重重地点了点头。就这样,我,
一个为了逃避豪门联姻而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女”,在逃亡的第一天,
就给自己捡了个***烦。我把他带回了我在城郊租的工作室,“拾光斋”。
那是个带院子的二层小楼,一楼修复古董,二楼住人。他看着我那一屋子的瓶瓶罐罐,
工具零件,眼里充满了新奇。“你叫什么?”我问他。他想了半天,还是摇头。我想了想,
他是在一个雨夜被我捡到的,干脆就叫“夜”吧。“我以后就叫你阿夜了。”我说,
“在我这儿,你得干活抵房租和饭钱。会做什么?”他诚实地摇头。“做饭?”摇头。
“打扫卫生?”摇头。“那你到底会什么?”我有点崩溃了。他看着我,认真地思考了半晌,
然后指了指我工作台上的一堆图纸,不确定地说:“……画画?”我:“……”得,
我这是捡回来一个祖宗。3事实证明,我不仅是捡回来一个祖宗,
还是一个生活九级伤残的祖宗。这位名叫阿夜的失忆帅哥,在上岗当“保姆”的第一天,
就成功地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早上我让他热杯牛奶,
他盯着微波炉上那十几个按钮研究了半天,最后成功地把牛奶煮成了豆腐脑。
我让他用吸尘器打扫一下地毯,他拿着管子在地毯上戳来戳去,最后因为好奇吸力有多大,
把管子对准了我刚修复好的一幅古画的画轴流苏……要不是我眼疾手快地拔了电源,
我这半个月的辛苦就得当场报废。“停!停下!祖宗!”我欲哭无泪地抢过吸尘器,
“你离我这些宝贝疙瘩远一点!”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
手里还攥着那个差点闯下大祸的吸尘器管子,“我只是想看看它能不能把灰尘吸干净。
”我扶着额头,感觉自己血压在飙升。算了,打扫卫生这种精细活儿,他看来是干不了了。
“那你去院子里把杂草拔了总行了吧?”我指着院子里那几片长疯了的野草,
觉得这总该是个人就能干的活儿。他“哦”了一声,乖乖地去了。半小时后,
我从工作室探出头去看,差点当场去世。院子里,野草还坚挺地立在那儿,
但我精心侍弄的那几株用来给漆器做天然染料的珍稀植物,已经被他连根拔起,
整整齐齐地码在了一边。他看到我,还一脸求表扬地举起手里的“战利品”,“晚晚,你看,
这些长得最奇怪的,我都给你拔干净了!”我眼前一黑。晚晚?谁允许你叫得这么亲热的?
我深呼吸,再深呼吸,反复告诉自己,这是我捡回来的,不能打,不能骂,
毕竟脑子还坏着呢。“阿夜,”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心平气和,“你知道那几株草,
值多少钱吗?”他茫然地摇头。“不多,”我比了个“五”的手势,
“也就够你在这里白吃白喝五年的吧。”他的脸,刷一下就白了。
看着他那副像是天塌下来了的表情,我又有点于心不忍。唉,我这该死的圣母心。
“行了行了,跟你开玩笑的。”我摆摆手,“过来,我教你认识一下。以后不认识的,
别乱动,知道吗?”他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亦步趋趋地跟在我身后,
听我给他讲解各种植物和工具的用途。他的学习能力倒是很强,基本上我说一遍他就能记住。
只是,他身上的违和感越来越强。比如,我给他泡速溶咖啡,他喝了一口就皱起眉,
下意识地评价:“萃取过度,豆子也太劣质了,还有一股焦味。”我挑眉:“哟,
失忆了还记得咖啡的味道呢?”他愣了一下,似乎也觉得自己说漏了嘴,
连忙改口:“我……我就是瞎说的。”再比如,我给他穿我爸留下来的旧T恤,
他虽然没说什么,但那浑身不自在的样子,就好像穿了一身刺猬皮。
可我偶尔瞥见他整理衣领的动作,优雅得像是戴了几十年的领结。这家伙,
失忆前绝对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我越来越好奇,他到底是谁?
又是怎么会弄到那副田地的?4为了防止阿夜这个“家务杀手”再对我那些宝贝疙瘩下毒手,
我决定,给他找点他能干的活儿。我想起了他说他会“画画”。于是,我把他领到工作台前,
指着一堆需要整理分类的古代纹样拓片,对他说:“喏,这些你总能干了吧?
把它们按照年代和器型分类,然后重新描摹一份,存进电脑里。”这活儿既不需要智商,
也不需要体力,更不会对我造成经济损失。完美。我以为他会叫苦,没想到他眼睛一亮,
像是找到了自己的领域,居然真的坐下来,拿起笔,开始认真地描摹。我本来没抱什么希望,
结果等我修复完手里的一个瓷瓶,凑过去一看,当场就愣住了。他描摹出来的纹样,
线条流畅,笔锋精准,甚至连原拓片上因年代久远而模糊的细节,他都凭着感觉给补全了,
而且补得严丝合缝,毫无违和感。这……这根本不是“会画画”的水平,这是大师级别的。
“你看我画的,还行吗?”他抬起头,像个等待老师夸奖的学生,眼神里带着一丝期待。
我看着他,心里翻江倒海。这家伙,绝对不是普通人。一个对生活常识一窍不通的人,
却拥有如此惊人的专业技能。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为了进一步压榨……啊不,
是人尽其才,我决定,让他当我工作室的“首席设计顾问兼全能保姆”。当然,口头上的。
工资,自然是没有的。为了让他认清自己的“地位”,
我还煞有介事地打印了一份“保姆协议”。
方:宋晚以下简称“主人”乙方:阿夜以下简称“保姆”协议内容洋洋洒洒几十条,
总结下来就三点:保姆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的所有合理指令。保姆在甲方家食宿,作为交换,
需承担所有甲方安排的工作,没有薪水。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我把协议拍在他面前,“签了它,你就是我的人了。”话说出口,我才觉得有点不对劲。
什么叫“我的人了”,搞得我像个强抢民男的恶霸。他倒是没在意,拿起笔,看都没看,
就在乙方的位置上签下了“阿夜”两个字。字迹龙飞凤舞,气势磅礴,
跟他现在这副“小可怜”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好了,主人。”他签完字,把笔放下,
抬起头,冲我眨了眨眼,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我心跳漏了一拍。完蛋。我好像,
有点玩脱了。自从签了那份离谱的协议,阿夜好像彻底进入了“保姆”的角色。
他不再试图去挑战微波炉和吸尘器,而是专心负责起了我的“专业领域”。
他不仅帮我整理资料,描摹图样,甚至在我修复一件破损严重的唐三彩时,
给我提出了一个连我老师都没想到过的拼接方案。我们俩的工作越来越有默契,
常常是一个眼神,对方就知道该递过来一把什么样的刻刀,或者该调配一种什么颜色的釉料。
“拾光斋”的修复工作,因为他的加入,效率和质量都提升了一大截。而生活上,
他依然是个笨蛋。但我渐渐发现,他的“笨”,好像是选择性的。比如,
他依然不会用洗衣机,每次都把我的真丝衬衫和他的牛仔裤搅在一起,
然后眼巴巴地看着被染花的衣服等我收拾烂摊子。但他却能在我熬夜画图纸的时候,
不早不晚,正好在我最困的时候,递过来一杯温度刚刚好的热牛奶。虽然,
那牛奶是他用最原始的办法,坐在灶台边,守着小锅一点点煮出来的。这种微妙的割裂感,
让我越来越看不透他。5我决定主动出击,钓鱼。这天,
我故意从外面买回来一个A货的名牌包,随手丢在沙发上。那包仿得很真,
但懂行的一眼就能看出走线和皮质的差别。阿夜正在拖地,看到那个包,他只是瞥了一眼,
眉头几不可见地皱了一下,然后什么也没说,继续拖他的地。没上钩?我不死心,
拿起那个包在他面前晃了晃:“阿夜,你看我新买的包,好看吗?花了我好几万呢。
”他抬起头,很认真地看了看那个包,然后又看了看我,语气平淡地说:“你喜欢就好。
”……行,你个浓眉大眼的,还挺能沉得住气。晚上,
我假装在网上看中了一块百达翡丽的手表,把平板电脑推到他面前:“哎,
你看这块表怎么样?是不是特别配你?”他凑过来看了一眼,那是一款***版的星空盘,
价格后面一长串的零。他的目光在手表上停留了足足五秒,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我敢肯定,他认识这块表。但他最后只是笑了笑,摇摇头说:“太贵了,我一个保姆,
戴这个不是惹人笑话吗?我觉得我手上这根红绳就挺好。”他说着,
晃了晃手腕上那根我随手给他编的,用来辟邪的红绳。我看着他那双骨节分明,
堪比手模的手,戴着一根两块钱的红绳,居然一点都不违和。我的心,莫名其妙地,
又漏跳了一拍。钓鱼失败,我有点烦躁。这家伙的段位,比我想象的要高。
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的到来,打破了我们之间这种微妙的平衡。那天下午,
我妈,陈女士,不知从哪打听到了我的地址,直接杀到了“拾光斋”。“宋晚!
你可真行啊你!为了个野男人,连家都不要了是吧!”我妈一进门,就开启了高音炮模式。
她身后,还跟着两个一看就是保镖的黑衣大汉。我头疼地扶额:“妈,您小点声,
我这都是易碎品。还有,什么野男人?”我妈的目光,
精准地锁定在了从厨房端着一盘刚洗好的水果走出来的阿夜身上。
阿夜穿着我给他买的几十块钱一件的白T恤,腰上还系着一条可笑的粉色小熊围裙。
他看到这阵仗,也愣住了。“好啊!就是他!”我妈两眼放光,仿佛捉奸在床,“宋晚,
你就是为了这么个小白脸,连陆家的婚事都敢逃?你看他那穷酸样,哪点比得上陆少爷!
”我真是气笑了:“妈,他是我请的保姆。还有,我再说一遍,那个姓陆的,我不会嫁。
”“由不得你!”我妈一挥手,“把小姐给我带走!下周的订婚宴,她就是绑,
也得给我绑过去!”那两个黑衣保镖立刻朝我走了过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心想这下完了。就在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阿夜,忽然动了。他把果盘往桌上一放,
解下腰上的围裙,往前一步,不偏不倚地,挡在了我的面前。6“你们要对我的主人做什么?
”阿夜的声音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很平静,但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压迫感。
我妈和那两个保镖都愣住了。我也有点懵。主人?这家伙入戏还挺深啊。“你算个什么东西?
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也敢管我们家的事?”我妈反应过来,指着阿夜的鼻子骂道。
阿夜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那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眼神,
像是高高在上的帝王在俯视一群吵闹的蝼蚁,冰冷,漠然,还带着一丝不易察각的……厌恶。
他缓缓开口,一字一句,清晰无比:“第一,我不是小白脸,
我是宋晚女士雇佣的合法劳务人员。第二,这里是宋晚女士的私人产业,你们强行闯入,
已经涉嫌违法。第三,如果你们试图使用暴力,我不保证你们能完整地走出这个门。
”他说话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但那两个身形魁梧的保镖,竟然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我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这……这还是那个连微波炉都不会用的笨蛋阿夜吗?这气场,
这逻辑,这压迫感,简直像是换了个人。我妈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
她色厉内荏地指着我:“宋晚,你行!你给我等着!订婚宴那天,我看你怎么办!”说完,
她就带着人灰溜溜地走了。世界终于清静了。我看着还挡在我身前的阿夜,心里五味杂陈。
“谢了。”我小声说。他转过身来,那股凌厉的气场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又变回了那个温顺无害的阿夜。他挠了挠头,
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我刚刚是不是太凶了?我看电视里都这么演的,说要保护主人。
”我:“……”行,你演技好,你说了算。但我心里那颗怀疑的种子,经过今天这件事,
已经彻底长成了参天大树。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阿夜今天那个样子,
总在我脑海里盘旋。我越来越确定,他的失忆,是装的。可他为什么要装失忆,
赖在我这么个小破地方呢?图我什么?图我穷?图我脾气不好?
还是图我天天让他干活不给钱?这逻辑上说不通啊。除非……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一股寒意从我背脊升起。我噌地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不行,我不能这么被动下去。
我得查出他到底是谁。第二天,我趁着阿夜出门买菜的功夫,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
他的房间很简单,除了一张床,一个衣柜,就没什么东西了。我翻了半天,一无所获。
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无意中碰到了他枕头底下,好像有个硬硬的东西。我伸手一摸,
是一个小小的,黑色的U盘。我心里一动,立刻把U盘插到我的电脑上。U盘没有密码。
点开之后,里面只有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名字是——“宋晚”。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文件夹里,是我的资料。从我出生,到我上学,到我开“拾光斋”,
甚至连我几年前谈过一次的恋爱,都记录得清清楚楚。资料的详尽程度,
比我自己写的简历还详细。而在资料的最后,附着一张照片。照片上,
是我那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夫,陆知淮,在一场商业晚宴上的抓拍。
他穿着一身高定的银灰色西装,手里端着一杯香槟,正侧头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
侧脸的轮廓,英俊,冷漠,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矜贵和疏离。
那张脸……赫然就是每天在我面前装乖卖巧的,阿夜。7原来,我才是那个最大的傻子。
我以为我捡了只流浪犬,结果人家是头披着羊皮的狼。我以为我在第五层,
结果人家在大气层。我坐在电脑前,看着屏幕上陆知淮的照片,
又想起阿夜那张人畜无害的脸,只觉得一阵阵地反胃。他处心积虑地留在我身边,
是为了什么?看我笑话?体验生活?还是说,这是他们有钱人最新流行的,
一种名为“驯服逃跑未婚妻”的恶趣味游戏?我捏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掌心。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