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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书甩在他脸上时,满堂宾客都安静了。大红喜字刺得我眼睛疼。

今天是我丈夫沈修明纳妾的日子。妾室白映雪,曾经是我最信任的贴身丫鬟。

此刻她穿着水红的嫁衣,依偎在沈修明怀里,脸上是藏不住的得意。“莫惊春,你莫要胡闹!

”沈修明脸色铁青,弯腰捡起那张轻飘飘的纸,看都没看就想撕掉。“看清楚。

”我抱着才一岁半的儿子沈翊,声音不大,却压过了所有窃窃私语,“是我莫惊春,

休了你沈修明。”满堂哗然。沈修明愣住,展开休书的手僵在半空。

白映雪脸上的笑容也凝固了。“七出之条,你沈修明占全了。”我往前走了一步,

脊背挺得笔直,“不事姑舅?你父母如何磋磨我,全府上下都清楚!无子?翊儿就在我怀里!

妒忌?我若妒忌,白映雪根本不会有机会爬上你的床!淫佚?恶疾?口舌?盗窃?

哪一条你沈修明没做绝?”我每说一条,沈修明的脸就白一分。“这沈家,我早就不想待了。

今日你纳新人,正好,我腾地方。”我看着他,目光平静得像在看陌生人,“从此男婚女嫁,

各不相干。我莫惊春带着我的儿子走,不带走你沈家一片瓦。”“放肆!

”沈母尖叫着冲过来,“你这贱妇!敢休我儿?反了天了!来人,给我抓住她!休书?

我沈家只有休妻,没有弃夫!把她关进柴房!”几个膀大腰圆的婆子立刻围了上来。

我冷笑一声。真当我还是那个任人搓圆捏扁的莫惊春?怀里的翊儿似乎感受到紧张,

不安地扭动了一下。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就在婆子的手即将碰到我胳膊的瞬间,

我猛地抬脚,狠狠踹在离我最近那婆子的膝盖上。她惨叫一声滚倒在地。同时,

我身体灵活地一侧,躲开另一只抓来的手,手肘向后重重一顶。“哎哟!

”又一个婆子捂着肚子蹲了下去。动作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所有人都惊呆了,

包括沈修明。他大概忘了,我爹曾是镖师,我从小就不是养在深闺的娇小姐。

只是嫁给他这些年,为了所谓的贤良淑德,我生生磨掉了自己的爪子。“沈修明,

”我抱着儿子,一步步走向门口,无人再敢阻拦,“记住,是我不要你了。

带着你心尖上的白映雪,好好过吧。 祝你们,白头偕老,断子绝孙。”最后四个字,

我说得很轻,却像冰锥,扎进在场每个人心里。我抱着翊儿,

昂首挺胸地走出了这个囚禁了我六年的地方。身后,是死一般的寂静。

京城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沈家放出话来,谁敢收留我,就是与沈家作对。

沈修明他爹官拜吏部侍郎,权势不小。我抱着翊儿,站在冰冷的街头。

深秋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包袱里只有几件换洗衣裳和一点点可怜的私房钱。那点钱,

还是我偷偷典当了娘留给我的唯一一支玉簪换来的。

“娘……冷……”翊儿把小脸埋在我颈窝,声音细细的。我的心揪成一团。不能倒下去。

为了翊儿,我也得撑住。我租了一辆最简陋的骡车,告诉车夫:“出城,往北走,越远越好。

”车夫看了我一眼,大概觉得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可怜,没多问,扬起了鞭子。

骡车吱呀吱呀地离开了京城。望着越来越远的城墙,我没有回头。沈修明,沈家,

京城的一切繁华,都与我无关了。一路向北,风越来越硬,天越来越冷。盘缠很快就见底了。

骡车只能坐到最近的城镇。剩下的路,全靠两条腿。我当过洗衣服的粗使婆子,

帮人缝补过衣裳,甚至去饭馆后厨刷过堆积如山的碗筷。只要能换几个铜板,

能让翊儿吃上一口热乎的,再脏再累的活我都干。翊儿很乖,不哭不闹。***活时,

他就安静地坐在旁边玩我给他捡的小石子。只有饿极了的时候,才会小声说:“娘,饿。

”每次听到这两个字,我的心就像被针扎一样。最艰难的时候,是在一个叫黑石镇的地方。

我感染了风寒,高烧不退,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挣的那点钱,连药都抓不起。

翊儿守在我身边,用冰凉的小手摸我的额头。

“娘……喝水……”他笨拙地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破碗,里面是冷水。我挣扎着起来,不能倒。

我倒下了,翊儿怎么办?我咬着牙,用最后一点力气爬起来,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抱着翊儿走到镇上唯一的小医馆外,跪了下来。“求求大夫,

救救我孩子……”我的嗓子哑得厉害,“我可以签卖身契,

当牛做马……”医馆的老大夫叹了口气,最终还是给了我一剂最便宜的草药。

那碗苦涩的药汁,是我活下来的希望。我告诉自己,莫惊春,你得活,

你得带着翊儿活出个人样来!一年后,我和翊儿终于走到了北境边陲,一个叫云州城的地方。

这里靠近敌国大梁,常年不太平,人烟稀少,土地贫瘠。但这里,没人认识我,

没人知道我是谁。我用最后几个铜板,在城郊最破败的地方租了一间四面漏风的土坯房。

安顿下来的第二天,我就去码头上找活干。云州城是重要的边贸集散地,码头上永远缺劳力。

我挤在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中间。“女人?还是个带孩子的?”工头斜着眼看我,

“这里搬的是货包,不是绣花针!走走走!”“我能搬。”我平静地说,

“我力气不比男人小。工钱可以少拿,管我们娘俩一顿饭就行。”工头上下打量我,

大概看我确实不像娇滴滴的样子,哼了一声:“行吧,试试。扛不动就滚蛋!

”我走向堆积如山的货包。那麻袋比我半个人还高。我深吸一口气,弯下腰,用尽全身力气,

猛地将它扛上肩膀。巨大的重量压得我眼前一黑,膝盖一软,差点跪下。但我撑住了。一步,

两步……汗水瞬间就模糊了视线,滴进脚下的尘土里。“嘿,这娘们儿……还真行!

”旁边有人小声嘀咕。那天,我扛了整整二十个大包。肩膀磨破了皮,渗出血,***辣地疼。

晚上回去,翊儿看着我肩膀上洇出血迹的粗布衣服,小嘴瘪了瘪,想哭。“翊儿不哭。

”我笑着摸摸他的头,“娘不疼。你看,娘今天挣到钱了,明天可以给你买个大馒头。

”我拿出一个干硬的杂粮馒头,小心翼翼地掰开一小半递给他。翊儿接过去,

大口大口地啃着,眼睛亮晶晶的。活着,真难。但看着儿子能吃饱,再难也值。

日子在汗水与尘土中一天天过去。我力气大,能吃苦,从不偷懒,渐渐地在码头站稳了脚跟。

工钱也慢慢涨了点。除了码头扛包,我还接了很多零活。帮人洗衣服,缝补渔网,

去城外荒地里开垦一小块地种点菜。云州城冬天漫长,滴水成冰。土坯房里冻得像冰窖。

我学着当地人,去捡拾牛马的粪便,晒干了当柴烧。小小的炕头,是我和翊儿唯一的温暖。

翊儿五岁了。小家伙很懂事,会帮我扫地,会学着生火,会在我累得直不起腰的时候,

用小拳头给我捶背。“娘,我长大了要挣好多好多钱,让你住大房子,不用干活!

”他仰着小脸,认真地说。我心里又酸又暖。“好,娘等着翊儿长大。

”平静的日子没能持续太久。大梁的铁骑,在一个大雪纷飞的黎明,

毫无预兆地踏破了云州城的宁静。喊杀声、哭嚎声、兵刃碰撞声撕裂了清晨。城破了!

我和翊儿被惊醒。我一把抱起他,冲出屋子。外面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到处都是逃难的人,

到处都是大梁士兵挥舞着带血的刀。“快跑啊!梁狗杀进来了!”“娘——!”混乱中,

我死死抱着翊儿,拼命往人少的地方跑。冰凉的雪沫子混着血腥气灌进口鼻。“站住!

”几个凶神恶煞的梁兵发现了我们,狞笑着追了上来。我抱着翊儿,哪里跑得过他们?

眼看就要被追上。绝望像冰冷的潮水淹没了我。不!我不能让翊儿落到他们手里!

我看到了旁边一条结了厚冰的河。心一横,抱着翊儿就跳了下去。刺骨的冰水瞬间包裹全身,

冷得我几乎窒息。翊儿呛了水,剧烈地咳嗽起来。我死死捂着他的嘴,抱着他,

借着河岸边枯草的掩护,一点点沉下去,只露出鼻孔。梁兵追到河边,

骂骂咧咧地张望了一会儿,没发现我们,又去追其他难民了。直到马蹄声远去,

我才抱着几乎冻僵的翊儿挣扎着爬上岸。浑身湿透,冷风一吹,像无数根针扎在骨头上。

“翊儿……翊儿……”我拍着他的脸,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娘……冷……”翊儿嘴唇乌紫,

牙齿咯咯作响。我撕下自己还算干的内衫衣襟,胡乱裹住他,背起他,

踉踉跄跄地朝着远离城池的荒野深处跑去。身后,是云州城冲天的大火和隐隐的哭嚎。

那场兵灾之后,我和翊儿成了真正的难民。云州城被大梁占领。我们不敢回去,

只能在荒山野岭里流浪。为了活下去,我什么都干过。挖草根,扒树皮,掏鸟蛋,

甚至和一些同样逃难的人一起,偷偷摸到战场边缘,从死人身上扒下还能穿的衣物,

捡拾遗落的干粮和碎银子。每一次,我都让翊儿待在远远的安全地方,自己独自去冒险。

每一次回来,看到翊儿乖乖地躲在山洞里等我,我的心才落回肚子里。有一次,我差点死掉。

为了抢一袋被丢弃的军粮,我被一个同样饿红了眼的流民用石头砸中了后脑。眼前一黑,

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窝棚里。翊儿小小的身子趴在我旁边,

睡着了,脸上还挂着泪痕。旁边放着小半碗浑浊的水和一点捣碎的草根糊糊。

一个同样逃难的老妇人告诉我,是我儿子,那个才五岁多的小不点,硬是把我拖回来的。

他一路哭,一路喊“娘”,还把自己的那份草根糊糊省下来喂我。

我看着翊儿熟睡中依然皱着的小眉头,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我的翊儿,

在逼着自己长大。日子在朝不保夕中艰难地滚动。一年后,

我带着翊儿流浪到了大梁国境内一个叫“磐石堡”的偏僻军镇附近。这里靠近边境,

时常有冲突。堡内驻扎着不少梁军,也有依附军镇生存的梁国边民。我们混在流民堆里,

在堡外搭了个勉强遮风挡雨的窝棚。为了活命,我再次去求活路。这次,

我找到了军镇的管事,一个满脸横肉的梁人。“女人?”他叼着烟斗,眯着眼看我,

“会做饭吗?堡里缺个洗衣做饭的杂役。管你娘俩一口吃的,没工钱。”“会!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给翊儿一个稍微安稳点的地方,

让我做什么都行。就这样,我成了磐石堡军营里最低贱的杂役妇。每天天不亮就起来,

、洗堆积如山的兵士衣物那味道熏得人想吐、在烟熏火燎的大灶房里做几百号人的饭食。

活儿比码头扛包累十倍。那些梁国兵痞子,对我呼来喝去,言语粗鄙不堪,

偶尔还会动手动脚。我都默默忍了。为了窝棚里等我的翊儿,我得忍。唯一的好处是,

翊儿不用再跟着我风餐露宿了。我把他藏在堡外窝棚里,告诉他绝对不要靠近军营。

每天我把省下来的、或者偷偷藏起来的一点食物带回去给他。“娘,他们是不是坏人?

”有一次,翊儿看到我手臂上被烫伤的燎泡,小声问。我摸摸他的头:“这世上,

好人和坏人,有时候分不太清。重要的是,我们得活着。活着,才有希望。

”时间在日复一日的辛劳中流淌。我在磐石堡待了五年。这五年,我像一块石头,

沉默地承受着一切。我的力气变得更大,眼神也更冷。为了生存,我学会了看人脸色,

学会了在夹缝中周旋,也学会了在那些兵痞子想占便宜时,

“不小心”把滚烫的开水泼到他们脚边,或者“失手”把沉重的柴火砸在他们面前。渐渐地,

那些兵痞子知道这个沉默寡言、干活拼命的女人不是好惹的,收敛了不少。

我攒下了一点点微薄的东西——几块碎银子,几件厚实的旧衣服。更重要的是,

我在偷偷观察,偷偷学习。大梁的军制如何运转?后勤补给怎么调度?那些军官有什么习惯?

我知道这很危险,但一种本能在驱使着我。莫惊春,你不能永远只是个杂役妇。

你得为将来打算。翊儿十岁了。他没有机会读书,但在***活的时候,

他偷偷溜到堡外不远的一个破旧小庙附近。那庙里有个识字的孤寡老和尚,

靠给人写写书信糊口。翊儿机灵,常去帮他挑水扫地,老和尚便偶尔教他认几个字。

他很聪明,学得很快。晚上回到窝棚,就借着篝火的微光,用小木棍在地上写写画画,

告诉我今天又认了什么字。看着火光映照下儿子认真的小脸,我仿佛看到了光。机会,

总是在不经意间到来。那一年,大梁和南边另一个邻国西戎爆发了激烈冲突。

磐石堡的驻军被抽调了大半去前线。堡里兵力空虚。祸不单行。

一场罕见的暴风雪席卷了整个北境。雪下了整整半个月,交通彻底断绝。堡内存放的粮草,

眼看就要见底。恐慌在堡内蔓延。剩下的军官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没有粮草,军心不稳,

万一这时候有敌来袭,磐石堡必破!“废物!一群废物!”留守的最高长官,

一个姓胡的校尉在议事厅里咆哮,“再去催!催粮队呢?死路上了吗?!堡里还能撑几天?

”下面的人噤若寒蝉。负责粮草的小军官哭丧着脸:“胡校尉,真的……真的没粮了!

雪太大了,路都封死了!就算粮队想动,也动不了啊!最多……最多再撑三天……”三天?

厅内一片死寂。我正低头在角落里收拾他们喝剩的残酒冷炙。听到“三天”,

我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脑海。我深吸一口气,

放下手里的东西,往前走了几步,对着暴怒的胡校尉,微微躬了躬身。“大人,

”我的声音不高,但在死寂的大厅里显得格外清晰,“或许……可以试试用雪橇犬。

”所有人都愣住了,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我。胡校尉眯起眼,像看一个怪物:“你说什么?

雪橇犬?你一个妇人懂什么军务?”“民妇不懂军务。”我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民妇只是知道,雪太深,车马难行。但堡外靠山的地方,有几户猎户,

养了不少健壮的雪橇犬。用雪橇犬拉小型雪橇,或许能勉强在深雪里运送少量粮草应急。

虽然慢,但总比坐以待毙强。”胡校尉盯着我,眼神锐利。旁边的小军官眼睛一亮:“对啊!

胡校尉,她说得有理!那几户猎户的狗我知道,确实壮实!

就是不知道肯不肯借……”“告诉他们,”胡校尉猛地一拍桌子,指着我,“你!

去跟他们谈!借狗,征用!告诉他们,狗粮堡里出!事成之后,重重有赏!

要是谈不下来……”他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是。”我垂下眼。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这就是军令。我知道那几户猎户脾气古怪,对梁军也没什么好感。但我更知道,堡里断了粮,

所有人都得死。包括我和翊儿。我凭着这些年和附近一些边民打交道积累的一点人情,

又许下了堡里实在无法兑现但听起来很诱人的承诺比如减免赋税,加上威逼利诱,

软硬兼施,终于说动了那几户猎户,凑齐了二十几条健壮的雪橇犬和几架雪橇。

当第一批用雪橇艰难运回的粮草抵达堡内时,整个磐石堡都沸腾了。

胡校尉看我的眼神彻底变了。“莫娘子,你……很好!

”他第一次没用“那妇人”或者“杂役”来称呼我,“这次解了堡内燃眉之急,你立了大功!

从今天起,你不用干杂役了,来粮草营帮忙!”我成了磐石堡粮草营里一个特殊的“女吏”。

虽然依旧没有正式身份,但地位完全不同了。我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信息,有了一点话语权。

更重要的是,我有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窝,可以让翊儿在堡内一个偏僻角落安顿下来,

不用再躲在窝棚里。我在粮草营的位置越来越稳固。我做事仔细,条理清晰,记忆力惊人。

堡内几千号人的粮草消耗,各种物资储备,我都能打理得井井有条。连最难缠的刺头兵,

在我这里领物资时都不敢造次。胡校尉对我越来越倚重。磐石堡的位置太重要,

是扼守大梁西北门户的关键。大梁朝廷似乎也意识到这里的重要性,派来了一位新的守将。

新守将姓韩,叫韩震。是个雷厉风行、颇有手段的将领。他一来,就大刀阔斧地整顿军备,

加固城防。他很快注意到了我这个特殊的存在。“你就是那个用雪橇运粮的莫娘子?

”韩震召见我,眼神锐利地上下打量。“是,将军。”我不卑不亢。“识得字?

”“略识几个。”我答道。这些年,我跟着翊儿学,加上自己偷看军营里的文书,已能读写。

“嗯。”韩震点点头,没再多问什么。但几天后,他把我叫去,交给我一本厚厚的账簿。

“以后,堡内所有军需钱粮的出入账目,由你负责记录、核验。直接对我负责。

”这几乎是把磐石堡的命脉之一交到了我手上。我心头巨震,但面上依旧平静:“是,将军。

”我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信任,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做好了,前途光明。做砸了,

或者被发现任何错漏,我的下场会比以前更惨。我拿出了十二万分的精神。

白天处理粮草营的实务,晚上点着油灯核对账目到深夜。每一个数字,我都反复验算。

每一笔出入,我都追根溯源。韩震偶尔抽查,从未发现任何问题。他看我的眼神,

从审视变成了真正的信任。我在磐石堡的地位悄然发生着变化。虽然名义上我还是个“吏”,

但实际掌握的权力不小。堡内的一些小军官见到我,也会客气地称呼一声“莫娘子”。

翊儿十四岁了。他长得像沈修明,但眉宇间更多了我的倔强。在韩震的默许下,

他得以在堡内跟着一个老文书学习,比跟着老和尚时正规多了。他学东西很快,

尤其对兵书、战策之类的东西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娘,韩将军今天给我们讲围魏救赵,

真厉害!”他眼睛发亮地跟我复述。我看着他眼中的光,既欣慰又担忧。在这敌国的军营里,

儿子对军事感兴趣,是福还是祸?日子似乎渐渐走上正轨。直到那一天,

一封来自大梁京都的军令,打破了平静。军令要求磐石堡抽调精锐,

押送一批极其重要的军械物资,秘密前往梁国与西戎对峙的前线。

押送路线要穿过一片地形复杂、匪患猖獗的山地。韩震看着地图,眉头紧锁。

这条路线风险太大,但军令如山。“派谁去?”他麾下的副将问道,“既要可靠,

又要有能力应付突发状况。”营帐内沉默下来。堡内精锐本就不多,各有职责。

派谁去似乎都不太稳妥。“将军,”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

“或许……可以雇佣熟悉山路的当地行商或者镖师,由我们少量精锐押队,混淆视听?

”韩震看了我一眼,没说话。这时,负责打探消息的斥候匆匆进来:“将军!紧急军情!

我们探到有西戎的探子在这一带活动,目标很可能就是这批军械!”气氛瞬间紧张起来。

对方有备而来,这趟差事更是九死一生。“我去!”一个清亮的声音在帐外响起。

我心头猛地一跳。是翊儿!韩震的副官厉声喝道:“胡闹!军机重地,谁让你进来的!

”翊儿却已大步走了进来,单膝跪地,抱拳行礼:“将军!我熟悉那片山地!

小时候跟人采药走过很多次!而且,我娘……莫娘子这些年掌管后勤,

对物资调配、人员身份最熟悉!由我们母子出面,伪装成商队,最不容易引起怀疑!

请将军给我们一个机会!”“翊儿!”我失声喊道,心提到了嗓子眼。这太危险了!

韩震的目光锐利如刀,在我和翊儿身上来回扫视。营帐内落针可闻。许久,

他缓缓开口:“莫惊春,你意下如何?”我的手心全是汗。我看着翊儿,

他年轻的脸上写满了坚定和渴望。他长大了,他想证明自己。“将军,”我深吸一口气,

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民妇……愿往。但请将军多派些人手暗中护卫。

”韩震盯着我们看了半晌,最终重重一拍桌子:“好!就由你们母子牵头,乔装成商队!

莫惊春负责物资和人手调配伪装,沈翊为向导!本将会派一支精锐小队,化装成脚夫和护卫,

混在你们队伍里!记住,这趟差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若有闪失,军法从事!”“是!

”我和翊儿同时应道。那一刻,我知道,我和翊儿的命运,已经和这座敌国的军堡,

紧紧绑在了一起。押运军械的“商队”出发了。我坐在一辆不起眼的骡车上,

看着身旁穿着粗布短打、却掩不住挺拔身姿的翊儿。他神情严肃,眼神警惕地扫视着四周。

队伍里大部分是韩震安排的梁军精锐假扮的脚夫和护卫,

只有少数几个是真正雇佣来的熟悉山路的向导。山路崎岖难行,密林遮天蔽日。

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翊儿的判断很准确。他对这片山地的熟悉程度远超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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