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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在我怀里的第三次,我终于明白,我这能逆转时间的超能力,不是什么天赐的礼物,

而是最恶毒的诅咒。每一次为她续命,代价就是我的存在被世界抹去一截。这一次,

为了让她彻底活下去,我准备献上我的一切,包括我们相爱过的全部记忆。

她会拥有完美的人生,而我,将成为她生命里一个从未出现过的……陌生人。

01红色的法拉利像一头失控的野兽,直直撞向正在过马路的方晓。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身体比思考更快,猛地将她推开。轮胎摩擦地面的尖啸声,和骨头碎裂的声音,混杂在一起,

成了我失去意识前最后的记忆。再次睁开眼,我正坐在我们常去的那家咖啡馆。

窗外阳光正好,方晓坐在我对面,

百无聊赖地用手指在起雾的玻璃上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太阳。她穿着昨天那件白色的连衣裙,

一切都和“昨天”一模一样。“林森,发什么呆呢?魂儿都被勾走了?”她笑着问我,

眼眸里像落满了星星。我猛地抓住她的手,力气大得让她“嘶”了一声。“你没事?

”我急切地上下打量她,从头发丝到脚后跟,一寸都不放过。她被我看得莫名其妙,

抽回手嗔怪道:“我能有什么事?你今天怪怪的,不会是想赖掉今天的电影票吧?

”我愣住了。车祸呢?那辆红色的法拉利呢?我低头看向自己的身体,完好无损,

没有一丝伤痕。可那种被撞飞时,身体仿佛散架的剧痛,还残留在我的神经末梢。

“你昨晚……不,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事?”我试探着问。

方晓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特别的事?我刚睡醒就被你call出来喝咖啡,

算不算特别的事?大忙人。”她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小小的抱怨,熟悉又亲昵。我彻底糊涂了。

难道那场惨烈的车祸,只是一个过于真实的噩梦?“怎么了?”方晓凑过来,

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没发烧啊。你不会是背着我偷偷内卷,加班加傻了吧?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可能吧,最近确实有点累。”“走啦走啦,电影要开场了。

”她拉起我的手,十指紧扣。温暖的触感从掌心传来,真实得让我有些恍惚。或许,

真的只是一个梦。电影很无聊,我却看得格外认真,只因为方晓靠在我的肩上。散场后,

我们并肩走在傍晚的街头,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林森,”她突然停下脚步,

“我们认识多久了?”“三年零四个月,”我脱口而出,“从你在新生报到处,

把可乐洒了我一身开始。”她噗嗤一声笑了:“你记得倒清楚。”她踮起脚,

在我脸颊上轻轻啄了一下。“奖励你的。”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正想说些什么,

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个熟悉的东西。街对面的垃圾桶旁,靠着一截严重变形的红色跑车保险杠。

上面法拉利的跃马标志,像一道狰狞的伤疤。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了。那不是梦。

我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胸口,那里,隔着衬衫,能摸到一道淡淡的疤痕。那是在梦里,

被撞断的肋骨刺穿的地方。它跟着我,从那场“不存在”的车祸里,来到了现实。

02“林森?林森!”方晓的声音将我从冰冷的震惊中拉了回来。“你看什么呢?

脸色这么白。”她担忧地望着我。我收回目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没什么,看到个新闻,

有点吓人。”“什么新闻啊,一惊一乍的。”她嘀咕着,顺着我的视线望过去,

却只看到人来人往的街道。那截保险杠,不见了。仿佛从未出现过。

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接下来的几天,我活在一种诡异的割裂感中。

我和方晓的生活甜蜜依旧,看电影、逛街、在深夜的街头吃路边摊。

她会抢我碗里的最后一块肉,也会在过马D路时下意识地攥紧我的衣角。一切都那么美好,

那么真实。可某些瞬间,我会看到一些不属于这个“现实”的东西。

比如方晓办公室窗台那盆本该枯死的绿萝,一夜之间重新变得翠绿。

比如她差点被高空抛下的烟头烫到,一阵风却诡异地吹过,让烟头偏离了轨迹。再比如,

她随口抱怨了一句新买的高跟鞋磨脚,第二天,那双鞋的后跟就莫名多了一块柔软的防磨贴。

而每一次,我都会在身体的某个地方,感受到一阵短暂却尖锐的刺痛。我的身体,

仿佛成了一块记录“错误”的硬盘。我不敢告诉方晓我的发现,这太离奇了,

听起来就像精神病人的臆想。我只能加倍地对她好,几乎是寸步不离地守着她。“林森,

你最近是不是太粘人了?”方晓躺在沙发上,一边吃着薯片一边看剧,懒洋洋地抱怨。

我正在厨房给她切水果,闻言动作一顿。“有吗?”“当然有,”她扭过头,

嘴巴一鼓一鼓的,“我上班你接送,下班你秒到,就连我去洗手间,你都要守在门口,

跟个老妈子一样。”她嘴上说着嫌弃,眼底却藏不住笑意。我笑了笑,

把切好的哈密瓜端过去,叉起一块喂到她嘴边。“怕你丢了,行不行?”“切,

我一个大活人还能丢了?”她得意地哼了一声,张嘴吃下哈密-瓜。就在这时,

她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是她的闺蜜打来的。“晓晓!你没事吧?我刚看新闻,

你们小区昨天深夜失火了!听说就在你那栋楼!”闺蜜焦急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

方晓愣住了,薯片从指间滑落。“失火?没有啊,我昨天睡得好好的,什么动静都没听到。

”我也僵住了。昨晚,大概凌晨三点,我被一阵剧烈的灼痛惊醒,

像是整条左臂被架在火上烤。我当时以为又是幻觉,吃了两片止痛药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现在,我猛地撸起左臂的袖子。一道狰狞的、形似火焰的烫伤疤痕,

从我的手腕一直蔓延到手肘,皮肤皱缩着,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暗红色。“喂?晓晓?

你在听吗?”方晓回过神,急忙说:“我在听,我没事,我们这楼好好的。

你是不是看错新闻了?”“不可能!新闻上地址写得清清楚楚,就是你们小区B栋,13楼!

烧得可严重了!”方-晓就住在B栋1302。她挂了电话,脸上满是困惑和后怕。

“太奇怪了,我们楼真的一点事都没有啊。”她喃喃自语。我看着她安然无恙的脸,

又低头看看自己手臂上丑陋的伤疤,一个荒谬而可怕的念头,

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似乎拥有某种能力。一种可以逆转“不幸”,

改变现实的能力。而代价,就是由我来承担那些本该发生在她身上的所有伤害。

03这个猜想让我不寒而栗。我开始像个侦探一样,悄悄验证我的“能力”。

我不敢拿方晓做实验,只能从一些小事入手。上班路上,我看到一个外卖小哥的电瓶车倒了,

餐盒摔了一地,汤汁洒满地面。小哥蹲在地上,崩溃地抓着头发。我盯着那片狼藉,

心里默念:回去。一阵轻微的晕眩袭来,眼前的景象晃动了一下。再定睛看时,

那个外卖小哥正好好地骑着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嘴里还哼着歌。而我的手指,

却传来一阵被滚烫汤汁溅到的灼痛。我成功了。也失败了。成功的是,我确认了我的能力。

失败的是,我确认了它的代价。我成了这个世界的“橡皮擦”,

可以擦掉所有对她不利的“错误”,但擦除的痕迹,会全部留在我自己身上。

我不知道这种能力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它的极限在哪里。我只知道,

我成了一个背负着秘密的怪物。为了更好地保护方晓,我辞掉了原本996的程序员工作,

在她公司楼下的咖啡馆找了个清闲的差事。这样,我就可以时刻看到她。“林森,

你是不是疯了?年薪五十万的工作,你说不要就不要了?”方晓知道后,差点气得跳起来。

我给她递上一杯刚做好的拿铁,上面用奶泡拉了一个可爱的小猫。“钱够用就行,

我想多点时间陪你。”“你……”方晓看着我,眼圈有点红,“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的心一紧。“瞎想什么,”我刮了下她的鼻子,“我就是觉得,

人不能一辈子当代码的奴隶,得学会享受生活。你看,我现在给你做咖啡,不也挺好?

”方晓盯着我看了很久,久到我几乎要绷不住。她才叹了口气:“你总是这样,

什么都自己决定。”她没再追问,但我知道,我们之间有了一丝裂痕。她开始变得小心翼翼,

似乎在担心我的精神状况。而我,因为身体上不断出现的、无法解释的伤痛,

变得愈发沉默和疲惫。我的右腿开始习惯性地抽痛,那是在一次“修正”中,

替她承受了从楼梯上摔下的后果。我的后背上,有一片青紫色的淤痕,

那是我替她挡住了一个失控的广告牌。我像一个破旧的娃娃,内里早已千疮百孔,

表面却要维持着正常。我们之间的争吵,也渐渐多了起来。“林森,你能不能别这么神经质?

我就是和同事吃个饭,你至于打十几个电话吗?”“你为什么总是偷偷扔掉我的高跟鞋?

我都找不到了!”“我们能谈谈吗?我觉得你现在很不对劲,我们去看医生好不好?

”每一次,我都只能用苍白的借口搪塞过去。我无法告诉她,

她的同事在饭局上会对她动手动脚。我无法告诉她,她新买的那双鞋,

会在下雨天让她摔断腿。我更无法告诉她,我不是病了,我是在用我的命,换她的命。那天,

我们又大吵了一架。起因是她要去参加一个野外音乐节,而我死活不同意。因为我知道,

那天的音乐节现场,会发生踩踏事故。“林森,你到底想怎么样?你这是爱我还是控制我?

”她红着眼睛对我吼。“我只是担心你!”我的声音也拔高了。“担心?

我看你是想把我绑在你身边!我受够了!”她摔门而出。我看着空荡荡的房间,

心脏一阵抽痛。我知道,我正在慢慢失去她。可我别无选择。

我必须阻止她去那个该死的音乐节。我闭上眼,集中我所有的精神力。“让这场音乐节,

取消。”前所未有的剧痛席卷了我的全身,像是被无数双手撕扯着灵魂。

我的意识瞬间被黑暗吞噬。等我醒来时,人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方晓趴在床边,睡着了,

眼角还挂着泪痕。我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张报纸。

头版头条:因场地线路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超人气草地音乐节被迫紧急取消而我的主治医生,正拿着一份报告,

用一种极其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林先生,你的检查报告出来了。”他顿了顿,

似乎在斟酌用词。“你的身体各项机能,呈现出一种……远超你实际年龄的衰老状态。

简单来说,你26岁的身体里,住着一个50岁的心脏。”04五十岁的心脏。

医生的话像一把重锤,狠狠砸在我的心上。原来,代价不仅仅是伤痛,还有我的生命。

每一次逆转,都在加速我生命的流逝。方晓醒了,看到我睁着眼,又惊又喜。“你醒了!

吓死我了!好端端的怎么会晕倒?”她急忙按了呼叫铃。我看着她布满血丝的眼睛,

心里又酸又涩。“我没事,老毛病了。”我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医生和护士很快进来,

对我进行了一系列检查。方晓被暂时请了出去。“林先生,”医生屏退了护士,

表情严肃地看着我,“恕我直言,你的情况非常罕见。我们查不出任何器质性病变,

但你的身体,就像一台超负荷运转了几十年的机器,所有零件都在老化、磨损。

你……是不是接触过什么放射性物质,或者……在进行什么危险的人体实验?

”我还能说什么?我只能摇头:“没有,医生,我就是个普通人。”医生叹了口气,

不再追问。“我们会再进行一次会诊。但你要有心理准备,这种情况,

现代医学恐怕很难解释,更谈不上治疗。你要做的,就是静养,

避免任何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我还能活多久?”我平静地问。医生愣了一下,

似乎没想到我会问得这么直接。他沉默了片刻,说:“如果维持现状,不再恶化……也许,

十年?五年?”这是一个模糊而残忍的答案。方晓再进来时,我已经恢复了平静。

“医生怎么说?”她紧张地问。“没事,就是低血糖,加上最近没休息好。

”我轻描淡写地撒了谎。她明显不信,但看着我疲惫的脸,终究没再说什么。出院后,

我们的关系有了一段短暂的缓和。方晓不再提音乐节的事,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各种有营养的汤。她以为我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才搞垮了身体。

我贪婪地享受着这偷来的温情,心里却像压着一块巨石。我知道,这平静只是暂时的。

只要她还活着,意外就不会停止。我就像一个永远在走钢丝的人,不知道哪一天,

就会从高空坠落。我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睁着眼,听着身边方晓均匀的呼吸声,

想象着没有我的未来,她会是什么样子。她会遇到一个健康的、正常的男人,结婚,生子,

幸福地过完一生。而我,只会成为她记忆里一个模糊的、让她感到困惑的名字。

这个念头让我感到一阵窒息般的痛苦。我自私地希望她永远属于我。可我又比谁都清楚,

我给不了她未来。我的身体越来越差。有时候,只是上几级台阶,心脏就会狂跳不止,

眼前发黑。我的头发里,也开始出现银丝。我把它们藏得很好,每次都小心翼翼地拔掉。

方晓还是发现了。那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样帮我整理衣领,手指却突然停在了我的鬓角。

她捻起一根银白色的头发,愣愣地看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空气仿佛凝固了。

我能看到她眼中的震惊、心痛和越来越深的恐惧。“林森,”她的声音在发抖,

“你到底……怎么了?”我再也无法伪装下去。我知道,是时候做出选择了。要么,

告诉她一切,让她跟我一起承担这诡异的命运。要么,离开她,让她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

我看着她,看了很久很久。然后,我说:“晓晓,我们分手吧。”05“你说什么?

”方晓的声音很轻,仿佛怕惊扰了什么。“我说,我们分手。”我重复了一遍,

每一个字都像刀子,先割伤自己,再去刺向她。她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变得惨白。

“为什么?”她死死地盯着我,像是要在我脸上找出一个洞来。“没有为什么,不爱了,

就分了。”我逼自己说出最伤人的话,目光移向别处,不敢看她的眼睛。“不爱了?

”她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了起来,眼泪却顺着脸颊滚落,“林森,

你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遍!”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陷进掌心,

用疼痛来维持着表面的冷酷。我转过头,迎上她的目光。那双曾经装满星辰的眼睛,

此刻只剩下破碎的光。“是,我不爱你了。”“我不信!”她歇斯底里地喊道,“你骗我!

你一定有事瞒着我!是不是因为你的病?不管你得了什么病,我陪你一起治!

我不会离开你的!”她冲上来抱住我,身体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她的眼泪,滚烫,

一滴滴落在我的脖颈里,灼烧着我的皮肤,也灼烧着我的心。我多想回抱她,告诉她真相。

告诉她我有多爱她,爱到愿意用我的生命去交换她的平安。可我不能。我的爱,对她而言,

是毒药,是诅咒。我狠下心,用力推开了她。她踉跄着后退了两步,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林森,你***!”她哭喊着,抓起桌上的杯子就朝我砸了过来。我没有躲。

杯子砸在我的额角,碎裂开来,温热的液体混着血,顺着我的脸颊流下。很疼。

但比不上心里的万分之一。“你走。”我低声说,声音嘶哑。方晓看着我额头上的伤口,

整个人都僵住了。她大概没想到,我真的会不躲不闪。她嘴唇颤抖着,想说什么,

最终却只是绝望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跑了出去。门被重重地甩上。世界,终于安静了。

我缓缓地瘫坐在地上,背靠着沙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额头上的血还在流,

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没有去擦。就这样吧。让她恨我,总好过让她为我担心,为我恐惧,

最后,为我送葬。我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直到手机响起,是我的一个朋友打来的。“阿森,

你和方晓怎么了?她刚才打电话给我,哭得都快断气了!”“分了。”我说。“分了?

为什么啊!你们不是好好的吗?”朋友的语气充满震惊。“我累了。”我挂了电话,关了机。

我开始像处理后事一样,处理所有和她有关的东西。她的照片,她的牙刷,

她留下的每一件小东西,都被我装进了箱子,封存起来。做完这一切,我看着空荡荡的屋子,

第一次感到,我是真的要死了。不是身体上的衰老,而是灵魂的枯萎。三天后,我拖着箱子,

离开了这个我们共同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去了哪里。我像一个逃犯,

仓皇地逃离了我的爱情。我以为,只要我离得够远,我的“能力”就无法再影响到她。

我以为,只要我看不到她,听不到她,我的心就不会再痛。我错了。

在我抵达另一座城市的第一天,我在新闻上看到了她。她参加了一个商业酒会,

作为公司新锐设计师,在台上发言。她瘦了很多,化着精致的妆,穿着得体的职业套装,

看起来干练又陌生。可就在她发言结束,转身下台时,舞台上方的巨型LED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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