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我亲手送走了陪伴我二十八年的结发妻子,她瘦弱的身躯依偎在我怀里,
像一片飘零的落叶,轻得让我心碎。
手里紧握着她最爱的发夹——那是一只褪了色的蝴蝶发夹,翅膀上的水钻早已脱落大半,
她却始终舍不得换。“石头哥,我想回家了,回我们的家。”三天前,她虚弱地躺在病床上,
插着氧气管,却坚持要回我们共同建造的小屋。我怎能忍心拒绝她的最后心愿?
即便医生再三劝阻,说她的情况不适合移动,我还是办理了出院手续,
小心翼翼地将她抱上车,带回了我们山脚下的家。此刻,她在我怀里安静地闭上了双眼,
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曾经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最让她安心的就是我的怀抱,
也只有在这里她才不会感到害怕。“亲爱的,来世我还要嫁给你。
”这是她昨天清醒时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声音微弱却异常清晰,
如同二十八年前在那个街角重逢的下午,她认出我时那声颤抖的“石头哥”。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凌晨的月光透过窗户,在她苍白的脸上投下一道柔和的光。
我轻轻抚摸着她已然冰凉的脸颊,泪水无声地滑落,滴在她安详的眉眼间。
二十八年的相伴相守,就这样走到了尽头。
一、槐花树下的约定我的童年是在一个被群山环抱的小山村里度过的,
那里春天槐花香飘十里,夏天溪水潺潺清凉,秋天稻田金黄翻滚,冬天炉火温暖灼灼。
小花就住在我家隔壁,比我小两个月,从记事时开始,我们就像两颗紧紧挨着的豆荚,
形影不离。“石头哥,你看我捡了好多槐花!”五岁的小花捧着满手的槐花,
眼睛笑得弯成了月牙。她总是叫我石头,因为我小时候脾气倔得像块石头。“给我一点,
我娘说槐花可以蒸饼吃。”我伸手就要去拿,她却调皮地躲开。“不给你,
除非你答应陪我玩过家家!”我撇撇嘴:“又是过家家,每次都让我当爸爸你当妈妈,
没意思。”小花眨着大眼睛:“那这次我当妈妈,你当宝宝好不好?”“我才不要!
”我做了个鬼脸,转身假装要走,小花急忙拉住我的衣角。“好啦好啦,你当爸爸,
我当妈妈,这些槐花是咱们得孩子,行了吧?”她妥协道,小心翼翼分了我一半槐花。
就这样,我们并排坐在槐树下,用树叶当碗,泥土当饭,槐花当菜,
扮演起“一家三口”的生活。这样的游戏,我们从五岁玩到了十岁。村里的大人们见了,
总会打趣道:“呦,瞧这小两口,多恩爱啊!老陈老李,干脆定个娃娃亲得了!
”我爹和小花爹坐在石凳上下棋,头也不抬地应和:“成啊,省得以后操心婚事了!
”小花羞红了脸,躲在我身后,小手紧紧攥着我的衣角。而我则挺起胸膛,
一副“我会负责”的模样,虽然那个时候根本不明白“负责”是什么意思。
记得我十二岁那年,村里来了个照相的师傅,小花拉着我,求她爹娘让我们照张相。
两家大人凑了钱,给我们拍了一张黑白合影。照片上,我穿着略显宽大的中山装,
站得笔直;小花穿着花布裙,
头上别着那只蝴蝶发夹——那是我攒了两个多月的鸡蛋才换来的礼物。
二、发夹的来历在我们经常玩耍的小溪旁边,
小花曾无数次羡慕地看着村支书的女儿小芳头上那只亮晶晶的蝴蝶发夹。阳光一照,
发夹上的水钻折射出七彩的光芒,随着小芳的跑动,那只蝴蝶仿佛真的在她发间飞舞。
“真好看啊。”有一次,小花望着小芳远去的背影,忍不住轻声感叹,
眼睛里全是向往的光芒。但随即她又摇摇头,自我安慰道:“不过我也用不上,
干活的时候会弄丢的。”她的话像一根细小的针,轻轻刺痛了我的心。我知道,
不是她用不上,而是她懂事,知道家里条件不好,从不开口要这些“不实用”的东西。
从那天开始,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送她一个那样的发夹。我开始了漫长的“攒鸡蛋”计划。
家里母鸡下的蛋,除了固定要拿去换油盐的,偶尔会多出一两个,母亲会允许我拿去换零嘴,
但是我都忍住了。“妈,今天多了一个蛋,我帮你拿到村头小卖部换盐吧?
”我总会主动请缨,然后小心翼翼地攥着那枚温热的鸡蛋,跑到小卖部。但我不是去换盐,
而是恳求店主李叔让我先把鸡蛋存放在他那里。“李叔,等我能换一个发夹的时候,
您再一起给我,成吗?”李叔看着我认真的样子,笑着答应了。于是,
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我戒掉了所有的糖果和酸梅粉,拒绝了所有弹珠和画片的诱惑。
每天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听到母鸡“咯咯哒”的叫声,然后冲进鸡窝,
看看今天有没有那份额外的希望。终于,在一个晚霞满天的傍晚,我攒够了整整三十个鸡蛋。
我飞奔到小卖部,李叔从一个写着“石头存蛋”的小筐里数出鸡蛋,
又从玻璃柜台里取出了一个用软纸包着的发夹。那是一枚黄色的蝴蝶发夹,
翅膀上镶满了小小的、亮晶晶的水钻,虽然不如小芳的那个精致,但在当时的我看来,
已经是世上最漂亮的宝贝了。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它,跑到槐树下等小花,
当她看到我手心里的发夹时,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嘴巴张成了“O”型。
“给...给我的?”她不敢相信,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才颤抖着接过去。“嗯!
我给你戴上!”我笨拙地拨开她的刘海,将发夹别在她有点毛躁的头发上。
夕阳的金光洒下来,发夹上的水钻闪闪发光,映得她的小脸都在发亮。她急忙跑到溪边,
对着水面左照右照,笑得比晚霞还灿烂。那一刻,我觉得两个多月的坚持全都值了。
“石头哥,你真好!”她扑过来,紧紧抱了我一下,然后红着脸跑开了,
头上的蝴蝶发夹随着她的跳跃欢快地舞动着。那只发夹,她只有在最重要的日子才舍得戴,
平时都是用软布包好,藏在她的“百宝盒”里。它不仅仅是一个发夹,
更是我年少时所能给出的,最笨拙又最真挚的全部心意。“石头哥,等我们长大了,
就照着这张照片结婚好不好?”小花小声问我,手指轻抚着照片上她发间的蝴蝶发夹。
我点点头:“好,到时候你还要戴这个发夹。”她甜甜地笑了,眼睛亮晶晶的,
比天上的星星还好看。那些年,我们天真地以为生活会永远这样平静美好,我们一起上学,
一起砍柴,一起在夏夜的打谷场上数星星,一起在冬日的炉火旁听老人讲故事。
直到我十四岁那年,一切戛然而止。三、离别的秋天那年的秋天来得特别早,刚入九月,
山风就已经带上了丝丝凉意。爹从外面回来,脸色阴沉得能拧出水来,一连几天,
家里的气氛都异常压抑。娘总是偷偷抹眼泪,我问她怎么了,她也只是摇头不语。
终于在一个晚饭后,爹放下碗筷,沉重地说:“咱们得离开这里了。”我愣住了:“离开?
去哪?”“去省城,投奔你大伯。”爹的声音有些干涩,“我在矿上出了事,砸伤了人,
赔光了家底还欠了一***债,债主放话,不还钱就要...”后面的话我没听清,
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离开?那意味着我再也见不到小花了?意味着我们要抛弃这里的一切?
“不能不走吗?”我哽咽着问。娘搂住我,泪水滴在我的额头上:“孩子,
没办法啊...”离别的日子定在三天之后,大人们忙着收拾行李,变卖家当。
我趁机溜出门,跑到小花家。她正在院子里喂鸡,见到我,高兴地跑过来:“石头哥,
你好几天没来找我玩了!”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该如何告诉她我要走了?
可能要永远离开她了?“你怎么了?”小花察觉到了我的异常,笑容凝固在脸上。
“我...我们要搬走了。”我终于挤出这句话,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小花愣住了,
手里的鸡食撒了一地:“搬走?去哪?什么时候回来?”“去省城,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我低下头,不敢看她的眼睛。那一刻,我们俩都沉默了,
只有院子里的老母鸡还在咕咕地叫着,啄食着撒落的粮食。突然,
小花一把抓住我的手:“没关系,石头哥,你可以给我写信!等我长大了,就去省城找你!
”她强装镇定,但声音已经在发抖,我抬头看她,发现她的眼圈红红得,
却倔强地不让眼泪流下来。“嗯,我一定给你写信。”我郑重地承诺,“你要等我。
”她用力点点头,从头上取下那只蝴蝶发夹,塞进我手里:“这个给你,
见到它就像见到我一样,石头哥,别忘了我们的约定。”我紧紧攥着发夹,
金属的棱角硌得手心发痛,却远远不及心里的疼痛。离开的那天清晨,雾气弥漫,
我站在村口的槐树下,等待着小花。我们说好要在这里道别。然而,直到爹娘催促无数次,
她也没有出现。我失望地一步三回头,望着越来越远的小山村,泪水模糊了视线。
许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天小花其实来了,她就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哭成了泪人,
却不敢出来见我。她说她怕一见到我,就会忍不住求我别走,或者跟我一起走。
四、十八年的寻找省城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得美好,我们住在大伯家狭小的阁楼里,
爹每天打零工还债,娘给人家洗衣服补贴家用,我则插班进了当地的中学。
环境的巨变让我无从适应,同学们之间的谈笑风生我插不进嘴,老师的讲课我跟不上进度。
每到夜深人静时候,我就拿出那只蝴蝶发夹,想念着小花和故乡的一切。我给小花写过信,
却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起初我以为是她生我的气,不愿意回信。半年后,
我终于从老家来的同乡那里得知了一个噩耗——我们离开后的第二年,村里发生了一场山火,
烧毁了半个村子,小花家就在其中。“那小花呢?她怎么样了?”我急切地追问。
同乡摇摇头:“听说那天她去同学家写作业,侥幸逃过一劫。但家没了,爹娘也没了,
后来被她姑姑接到县城去了。”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我无法想象小花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那天晚上,我躲在被窝里哭了整整一夜,既为小花的不幸感到心痛,
又为她还活着感到一丝庆幸。第二天,我就开始打听小花姑姑的地址,
可是问遍了所有能联系上的老乡,却没有人知道具体地址,只知道在县城。时光荏苒,
我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在省城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家里得条件逐渐得到了改善,
爹娘的眉头也舒展开来,唯一让他们操心的是我的婚事。“你都二十六了,该成家了。
”娘不知第几次提起这个话题。“不着急,等工作稳定些再说。”我总是这样敷衍。事实上,
这些年来,我从未停止过寻找小花。一有机会到各地出差,我就会抽空打听她的下落。
我去过县城多次,问过派出所,查过户籍,却一无所获。小花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没有任何踪迹。朋友们都劝我放弃:“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就算找到,
人家可能早就结婚生子了,你也该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这道理我都懂,
可是心里总有个声音告诉我:再找找,或许下一秒就能找到她。就这样,十八年过去了。
我从一个青涩少年变成了三十二岁的男人,事业小有成就,在一家外贸公司做销售经理,
买了房买了车,成了别人眼中的“黄金单身汉”。只有我自己知道,心里的那个位置,
一直为那个扎着羊角辫、戴蝴蝶发夹的女孩留着。五、街角重逢那是深秋的一个下午,
我再次来到曾经山村的省会出差。会议结束后,我独自走在人民路上,看着两旁熟悉的街景,
不禁又想起了故乡和小花。三十二岁的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她的模样——圆圆的脸蛋,
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走过一个街角,
我不经意间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摆地摊卖手工饰品的女人,
正低头整理着摊位上的物品。她的侧脸在夕阳的余晖中显得格外柔和,
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皱纹,但那张脸——我绝对不会认错。“小花?”我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声音因激动而颤抖。女人抬起头,疑惑地看向我,当我们的目光相遇时,她明显愣了一下,
手中的一个小饰品掉在地上也浑然不觉。“石头...哥?”她难以置信地轻唤出声。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我们隔着三五步的距离对视着,谁也不敢先迈出那一步,
生怕这只是一个易碎的梦境。“真的是你吗?”我终于走上前,声音哽咽。
小花的眼眶瞬间红了,泪水在眼底打转:“是我,石头哥。”十八年的分别,十八年的寻找,
在这一刻都有了答案。我们站在街角,不顾路人好奇的目光,就这样看着对方,
仿佛要将错过的时光一次性看回来。“你...过得好吗?
”我艰难地问出这个明知答案的问题。从她的衣着和摆地摊的现状来看,
她的生活显然并不如意。小花勉强笑了笑:“还行。你呢?”“我在找你。
”我直直地看着她的眼睛,“我一直在找你,我找了你十八年。
”这句话让她的防线彻底崩溃,泪水如断线的珠子般滚落。我再也忍不住,
上前将她拥入怀中,这个拥抱,迟到了十八年。那天晚上,我们找了一家安静的小餐馆,
聊了整整一夜。我得知那场大火后,她被姑姑接走,但姑姑家条件也不好,
她早早辍学打工补贴家用。后来姑姑病逝,她一个人艰难的生活,做过服务员,保洁员,